國度事工的性質(一)~(七) 國度事工的性質(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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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度事工的性質(一) ~

【前言】

    基督徒在世上所投入的是「國度事工」,絕不僅僅是某一「宗派教會」或「地方教會」的事工。我們要從路加福音第十章(耶穌對七十個工人的差派)來細看「國度事工的性質」,這對每一個基督徒能有正確的服事態度,是十分重要的。特別强調在這末後世代的服事,一定要是:「合乎聖經真理教訓」、「滿有聖靈恩膏權柄」的服事。

一、國度事工的源起──主的差遣( 1節)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一)主差遣『兩個兩個的出去』,用意不僅因為兩個人作見證更具可信性(參申十七: 6),也為了讓他們在受訓練期間,可以學習彼此扶持。

 (二)『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1、他們乃是在耶穌以先前去宣揚,有如開路先鋒。

  2、他們並不是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想做的事,走路的前提是『奉差遣』(這對今天教會同工的服事是很重要的提醒,有同工在凡事上就是喜歡出頭、喜歡帶頭,但並沒有主的差遣,看起來很熱心,其實是攪擾,是製造教會的問題。)

 (三)提醒:

  1、主差遣門徒,都是兩兩成對;這說出我們事奉主,必須和別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彼此幫助,而不宜單獨行動。

  2、在地上若有兩三個人同心禱告,必蒙應允(參太十八:19);在教會中二人同心所得的果效,遠超過單獨一個人(參申卅二:30)。


二、國度事工的需要──莊稼多,工人少( 2節)

 ●『就對他們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

 (一)『要收的莊稼多』,意味著廣大靈魂的需要,對主的工作來說,收成是大的。

 (二)『當求莊稼的主』,主在這裡是用『莊稼的主』和『莊稼』來比喻祂和人的關係(參啟十四:15)。

 (三)『收他的莊稼』,意即有分於他的收割。『他』指『莊稼的主』,也就是我們的主,所有的莊稼都是主的。

 (四)提醒:

  1、主的莊稼雖多,但願意回應呼召又承擔得起的勞苦工人並不多。

  2、國度的事工,主需要人與祂同工(賽六: 8)。

  3、看見主耶穌國度事工的需求,總是比祂所能差遣的工人多,所以主嘆息:『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

  4、主雖有意要打發工人,但仍須我們是"對"的人,人必須對了祂才差遣。

  5、我們應當常為失喪的靈魂心中憂傷,並為自己能得時不得時都有傳福音的負擔而禱告(提後四: 2,西四: 3);禱告也就是「讓主作工」、「與主同工」及「作成主工」的先決條件;禱告也能興起更多傳福音的勇士和精兵。

  6、再強調:工人不是自己隨意出去工,必須是『受差遣』(『打發』),是帶著使命、扛著責任才去工。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2月27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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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度事工的性質(二) ~

三、國度事工的危險──如同羊羔進入狼群( 3節)

 ●『你們去罷;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

 (一)『如同羊進入狼群』──羊生性溫馴,狼則兇暴、殘酷;羊在狼群中,其處境必是既艱難又危險的。

 (二)投入國度的事工,一定會遭遇難處、逼迫(這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的經歷)。

 (三)既是主所差遣的,主必會負責我們的一切;反之,若不是出於主的差遣,千萬不要自冒其險。(常見某些同工陷入「服事的事情多」及「自以為是服事」的裡面,凡沒有奉差遣的都是白工,主一定會說:『我不認識(稱許)你•••』)。

 (三)羊在狼群中,凶險萬分;基督徒在不信的世人中間,絕不可能佔到一點便宜,反而有被同化、被排斥的可能。

 (四)人天然的生命有如豺狼的生命,喜歡弱肉強食;但主所給的生命乃是羔羊的生命──與人無爭,只願吃虧、受欺(參林前六: 7)。

 (五)羔羊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所以我們基督徒在世上,要凡事依靠主,絕不能靠自己的聰明(參箴三: 5- 6)。


四、國度事工的供應──主必負責( 4節上)

 ●『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

 (一) 『錢囊』,是存放金錢的袋子,指為生活所需的儲備。

      『口袋』,是存放食物的袋子,指為肚腹飽足的儲備。

      『鞋』,指涼鞋(原文為複數),指為行路安適的儲備。(『不要帶鞋』,不是指不要『穿』鞋,而是指不要『帶』額外的鞋。)

 (二)『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主命定叫傳福音的工人靠著福音養生(太十:10,路十: 7,林前九:14),因此,國度的工人奉差遣到  神的子民中間作工,不必為日常生活所需作多餘的預備。

 (三)提醒:

 1、國度工人的生活原則是:不需要為自己預備甚麼、打算甚麼或考慮甚麼,而要在自己身上證明  神能養活我們,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2、國度的工人要對  神有信心,不倚靠無定的錢財,只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提前六:17)。


五、國度事工的迫切──不可在路上浪費時間( 4節下)

 ●『•••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

 (一)由於國度工人的任務(傳福音)急迫,故不要隨著世人的風俗,作那無謂且冗長的問安(人以為很重要),以免在路上浪費時間(參王下四:29)。

 (二)提醒:

  1、國度的工人(事奉主者)不要被地上物質的享受所分心,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 8)。

  2、國度的工人應當儘可能利用時間宣講福音,而不應浪費時間在無益的社交(寒暄)上。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2月28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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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度事工的性質(三) ~

六、國度事工的目的──給人帶來平安( 5- 6節)

 ●『無論進哪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 5節)

 (一) 『願這一家平安』──

  1、原文是『願平安歸與這一個家』。

  2、太十:12是說『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

  3、這是說傳福音的人要把供應給他,因為基督自己就是平安。主的工人無論到裡,都要供應主的同在和平安。

 (二)提醒:

  1、凡樂意接待國度工人的人,就是有分於主工作的人,也可算是主裡的『同工』。

  2、基督自己就是平安;有主同在就有平安(帖後三:16),這平安乃是基督的平安(西三:15)。

 ●『那裡若有當得平安的人(當得平安的人原文作平安之子),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 6節)

 (一)『當得平安的人』(原文是『平安之子』)。

 (二)本節的意思是說,如果問安得到善意的回應,就表示這家主人是『平安之子』,具有平安的特質,願意領受平安的信息;否則的話,平安仍舊回歸原點,留待合適的人領受。

 (三)提醒:

  1、家中若有一個『平安之子』,就能為全家帶來平安。換句話說,家中如有一人蒙恩,就能為全家帶來恩典。

  2、基督徒蒙恩得著平安後,把恩典和平安帶給自己家中的人,這是我們非常重要的責任。

  3、被主差遣不是一件小事,因為奉差遣的人乃是主的代表;甚麼時候我們奉主差遣,甚麼時候我們就有主的「權柄」、「同在」和「平安」。所以奉主差遣的工人,他們無論到那裡,都有主的權柄、同在和平安一路隨著他們。

  4、接待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受主的同在和平安;拒絕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拒絕主的同在和平安。

  5、主工人擁有屬天的平安,是任何環境所不能改變的。

  6、撒但的工作常常是叫我們失敗,但在失敗之先,都是先叫我們失去平安(心裡的和環境上的);如果我們堅守心中的平安而不被奪去,撒但對我們也就毫無辦法了。

  7、人配不配得主的祝福和平安,乃在於主,所以只要對方一有正面的回應,我們都當往好處著想,不可猜疑人的存心和動機。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 1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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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度事工的性質(四) ~

七、國度事工的報償──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7節)

 ●『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一)『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1、保羅在寫《提摩太前書》時,曾把這句話當作經典引用(參提前五:18)。

  2、在舊約的律例裡面,曾規定主人不可剋扣工人的工價(參利十九:13;申二十四:14-15)。

 (二)『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主這話的用意是要國度的工人專心傳道,而不要被生活的享受所分心,浪費寶貴的時間去尋找更舒適的住處:貪享安逸、見異思遷。

 (三)提醒:

  1、『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主的話告訴我們,我們若真是國度的工人,是清楚『奉差遣』的工人,就該有信心相信,主必定負責實現祂的這個應許;但反之,我們若係作自己的工(或自以為是作主工,實則並沒有奉差遣),當然必須自備糧餉(自己負自己的生活所需之責)。

  2、基督徒作主工,不僅得到肉身的飲食,更可得到靈命的飲食。


八、國度事工的待遇──擺上甚麼,就吃甚麼( 8節)

 ●『無論進哪一城,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吃甚麼。』

 (一)『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吃甚麼』──意即不可講究飲食,不挑剔食物。

 (二)提醒:

  1、事奉主的人所該顧念的,乃是如何將生命供應給別人,而不是為自己的肉身尋求享受,凡特別顧念自己肚腹的實在不能作國度的工人。

  2、國度的工人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 8),絕不可貪圖口腹之慾。

★【實例】二十多年前,微僕在中國大陸的農村培訓工人,曾聽到當地的同工,有句順囗溜:「有得吃時,吃到死;沒得吃時,死不吃。」這就是國度工人的待遇。


九、國度事工的要項──醫人屬靈的疾病,傳揚  神的國( 9節)

●『要醫治那城裡的病人,對他們說:  神的國臨近你們了。』──

 (一)傳道人有兩大工作要項:

  1、『對他們說』(傳道)──  神的國臨近你們了,人人都需要悔改。

  2、『醫治•••病人』──特指醫治人靈魂的疾病。

 (二)國度工人唯一的重點:把人們帶進屬天  神的國度裡面,絕不是自私的把人帶到屬人的組織(教派)裡。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 2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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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度事工的性質(五) ~

十、國度事工的提醒(一):路十:10-16節

 (一)關於接待的提醒──路十:10-11節

 ●『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  神的國臨近了。』──

  1、【背景】:當法利賽人離開一個外邦地區時,通常要擦去(或跺去)黏在他們腳上的塵土,以表示與外邦人的『不潔』無分無關。

  2、『當著你們擦去』──意即對拒絕基督的人或地方表示棄絕之意,他們乃自作自受,將來的結局與傳褔音的工人没有關係(徒十三:50-51)。

  3、提醒:

   (1) 我們與世人的關係,應當建立在是否「要主」的基礎上,對於不要主的人,我們不可與他們維持屬地過於親密的關係,因為不接待工人,就是棄絕主。

   (2) 不可讓變相的社會福利事業,來取代基督的福音;主所在意的是人們接不接受我們所傳的福音,主並不太在意我們是否幫助人們改善其生活水準。(「作善事」並不等於「救靈魂」,今天太多的「社會福音(利)」,使基督十字架救人的福音變了質)。

 (二)關於審判的提醒(一)──路十:12

 ●『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1、【背景】:『所多瑪』,為焚燒、上腳鐐之意。是同性戀的濫觴之地,是罪大惡極,被  神毀滅(參創十八:20,十九: 5、24,猶 7)。

  2、『審判的日子』──指世界末日面臨  神的審判之時。

  3、提醒:

   (1) 當審判的日子,人所受的刑罰大小不一,乃視我們對主的反應如何。

   (2) 人若嘗過天恩的滋味,後來又離棄主,其結局將比原不認識主的人更可怕(來六: 4- 8)。

   (3) 在恩典時代,聽見救恩的福音卻仍頑固拒絕的人(『悖逆的人』),他們將來所要受的刑罰,恐怕會比無知的罪人更嚴重。

   (4) 今天人所領受的真理亮光比古時多,如果還拒絕不聽,罪就無可推諉,而且也比他們的罪更重了,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參路十二:48)。

   (5) 我們為甚麼要出去傳福音呢?是因為有審判的日子;人若不接受福音,就要在審判的日子受更重的刑罰。

   (6) 人最大的罪乃是拒絕主、不要主(就是不聽主的話);人一切的罪也都是從拒絕主而來的。

   (7) 主的提醒是:凡拒絕接受  神國福音信息的,將來必受審判。

       (待續)

★今年第二次的靈修會剛結束,有用心且蒙恩的肢體分享了心得,非常的摸著主的心意,分享给大家,願也能彼此激勵,竭力向前!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 3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國度事工的性質(六) ~

    再回到路加福音第十章「國度事工的性質」這個主題上。

 (三)關於審判提醒(二):路十:13-15節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13節)

  1、地名解釋:

   (1) 『哥拉汛』──秘密。

   (2) 『伯賽大』──網之地、捕魚之家,糧食之家。

   (3) 『推羅』──岩石、使受痛苦。

   (4) 『西頓』──打魚、打獵。

  2、『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15節)都是加利利和低加波利的大城,主耶穌起頭的工作就在那一帶地方(參太四:23-25)。

  3、『若行在推羅、西頓』──『推羅』和『西頓』均為加利利地以北的腓尼基古城,在主前三百多年即已傾毀,故主耶穌從未去過那裡。

  4、提醒:

   (1) 全世界只有我知道那個『秘密(『哥拉汛』字義),別人不知道,這樣驕傲的人,有禍了。

   (2) 傳福音──『打魚』(『伯賽大』字義)我也會,造就聖徒──「供應糧食」(『伯賽大』另一字義)我也會,樣樣都會,無所不備,就是不要主,這樣的人有禍了。

   (3) 『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這樣就不會落在審判裡;人唯有悔改一途,才能脫離  神的審判。

 ●『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14節)

  1、由本節可知,將來所受的審判並不是一律的,刑罰有大小、輕重之分。

  2、將來審判的後果,與我們今日從主所領受的有關;這說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參路十二:48)。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推下陰間。』──(15節)

  1、『迦百農』──安慰之鄉、那鴻的村。

  2、迦百農是當初主耶穌作工施恩的中心,屬天的福氣臨到他們,他們卻不要,故必受  神審判,變成荒涼之地。

  3、『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陰間』──『陰間』位於地底(參太十二:40),是人死後靈魂暫時所歸之處(參徒二:27,路十六:22— 23);本句表示從至高的尊榮地位,被降到最低的受罰境地(參賽十四:13、15)。

  4、提醒:

   (1) 凡是從前因為悔改得著『安慰』(『迦百農』字義),但如今自以為了不得的人,雖升到天上,仍要被推下陰間!

   (2) 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太十九:30;二十:16)。

   (3) 棄絕門徒就是棄絕主,棄絕主就是棄絕父;這說出基督徒與三一  神奇妙的聯結,難怪當大數的掃羅逼迫基督徒時,主對他發聲責問說:『你為甚麼逼迫我?』(參徒九: 4)

 (四)關於棄絕的提醒:路十:16節

 ●『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16節)

  1、基督徒千萬不要小看自己,我們乃是  神國的「大使」,在世人面前代表  神說話。

  2、基督徒若要叫人聽從我們的話,就必須本著聖經主的話、並按著裡面聖靈的感動來講,切不可憑自己的意思隨便講說。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10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國度事工的性質(七) ~

十一、國度事工的得勝:路十:17-19節

 (一)因靠著主的名,門徒就有勝過撒但魔鬼的經歷:(17節)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1、『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可見趕鬼是七十門徒的任務之一。

  2、提醒:

   (1) 全世界、世人都臥在魔鬼的手中(參約壹五:19);惟基督徒因有主耶穌基督的名,所以鬼必反而『服了我們』。

  (2) 主的名乃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 9),是基督徒最佳的屬靈得勝秘訣,只要我們奉主的名,就能攻敵致勝。

 (二)因主賜的權柄,門徒就有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18-19節)

 ●『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18節)

  1、『撒但從天上墜落』──意味著撒但的迅速潰敗。

  2、提醒:

   (1) 每一個得勝的基督徒,定必有『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被踩在腳下』的主觀經歷。

   (2) 只要我們活在復活的主裡面,我們就得與祂同升高天,已將撒但摔到地上(參啟十二: 9)。

   (3) 基督徒因鬼服了他們就歡喜(17節),這是看外表的現象;主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這是看見背後根本的原因。主乃先捆住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太十二:29)。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19節)

  1、『可以踐踏蛇和蠍子』──『蛇和蠍子』都是象徵邪靈。

  2、『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仇敵』指撒但自己,撒但雖然有『能力』,但我們基督徒有『權柄』──權柄遠勝過能力!


十二、國度事工的喜樂──因名字記錄在天上(20節)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1、【背景】:古時在城門口備有公民名冊,以免敵人混入城內。

  2、『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人的得救有記錄存在天上(參詩六十九:28,但十二: 1,腓四: 3,來十二:23,啟三: 5)。

 3、提醒:

   (1) 得救乃是喜樂的源頭,勝過其他一切的喜樂。

   (2) 人得救恩,遠比得著能力勝過鬼魔或免受其害更為重要。

   (3) 基督徒首要的追求目標,並不是能行神蹟奇事,而是真的有分於  神國度的獎賞。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11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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