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眼得開人蒙恩(一) ~
經文:馬太福音六章22-24節
今天( 110. 3. 4)將進行左眼白內障摘除手術(右眼已於 109.11.19處理),感謝主內愛 神愛人的夫妻同工一路協助與扶持,期盼從此能經歷眼睛的死而復活,能更有能力及果效的繼續服事。
想起耶穌的「登山寶訓」有關「眼睛」的教導與提醒,與大家分享。
( 國度事工的性質(六)容先暫緩,會繼續分享)
一、眼睛瞭亮全身明:(22節)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
1、人的眼睛看的是甚麼,往往說出心裡面所愛的是甚麼;眼睛乃是人身上的燈,人的眼睛會把全身最隱藏的東西照射、顯明出來。眼睛可以代表一個人,從他眼睛所喜愛看的東西,可以看出他內心的趨向。一個人的眼睛高傲或卑微,也可以顯出一個人的品格。
2、『身上』──即「身體」,每一個肢體的功用,都是代表全身,一個人的眼睛瞎了,這個人就被稱為「瞎子」(雖然其它肢體都是好的,只有這個肢體是壞的)。
3、『瞭亮』──即「純淨」、「單純」、「專一」、「專注」,人雖有兩眼,但同時卻只能看一個標的,不然就不能看得準、看得正確。
4、這裡是借用肉眼和身體的關係,來說明心眼和生命的關係;『眼睛』在此代表利益、欲望、志向、注意力被吸引的方向。
5、有些基督徒在對財物的認識上就是出現「看兩面」的光景──完全的積財在地,心有不安;完全的積財在天,又作不來。於是就兩面都作一點,這樣就使得他們屬靈的眼光沒有了。
6、『光明』──即「亮光」,就是看得清楚。
7、本節提醒:
(1) 肉眼是否健全,決定人的視野是光明抑或黑暗。照樣,人對 神的存心是否專一,決定人一生有否方向和意義。
(2) 人的眼睛看的是甚麼,往往說出人心裡面所愛的是甚麼;眼睛乃是人『身上的燈』,人的眼睛會把全身最隱藏的東西照射、顯明出來。
(3) 我們的心若專一地只思念天上的事,我們的眼睛就會單一地注視 神自己,我們的全人也就明亮,靈竅就必開啟。
(4) 你若要有屬靈的亮光,就必須將你的心眼轉向 神(林後三:16); 神的兒女之所以沒有亮光,就是因為沒有一顆向著 神的心。
(5) 你的心向著 神有多少,端視你奉獻的程度如何;奉獻越徹底,心向著 神也越完全,屬天的亮光也就越明亮。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 4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