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忠心的服事

文◎李敏椿牧師

2002年五月19日選舉產生第二屆理、監事,名單如下:

●理 事 長︱李敏椿
●常務理事︱黃壽國、馬傳旺
●理  事︱龍興雲、許淑琴、吳瑞楨、賴麗玉、洪嘉謙、賴麗瑚
●後補理事︱賴翠霞、許宏華、尤之堅、段小玉、胡正群
●常務監事︱吳錫純
●監  事︱鄭兆樸、葉玉瑟
●後補監事︱李宏萍、李玉釵、林文明

  有一位富翁,在乘船環遊世界之前,召見了他公司的一位工程師,對他說:「請你為我建造一所既堅固、又新穎的大樓,必須用最好 的材料、最新式的設計,一切的花費我回來時會支付。」

  這個工程師心裡籌算著:主人說要用最好的材料,這可給了我機 會了,因為我如果用次好的材料,而外型上保持最新潁的設計的話,主人是絕對看不出來的,這樣我不就可以私下賺進一大筆錢了麼!一段日子後,主人回來了,那所堅固、新潁的樓房已經呈現在他面前。主人進到這座樓房中詳細的觀察了一番,他覺得十分的滿意,就笑著對工程師說:「我坦白的告訴你吧,由於你在我的公司服務了 這麼多年,我一直心裡籌算著要怎麼酬謝你,終於我決定由你親手負 責為我設計一座樓房,材料要最好的,設計也要最新的,但在建成之後,我便送給你,作為這麼些年來你為我工作的獎勵!」

  這位工程師在慚愧和歉疚中,接受了主人的獎賞,原來他所私自賺去的,並不是主人的錢,乃是自己將來應得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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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故事,多年來一直是自己裡面深處的提醒;親愛的理、監事、工作伙伴以及每位志工、代禱的勇士們!我願您也一同思考:

──您是否知道我們現在為主所作的工,其實是為我們自己作的?  您是否知道我們現在所建造的工程,其實是我們將來的居所?

  當我們想到 神的話說:『所求於管家(為主作工者)的,是要 他有忠心。』(林前四: 2)時,我們就都該有保羅的心志,我們就 回應主說:『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提前一:12)

  協會目前有六大事工(監所文字、監所宣教、中途之家、福音戒 毒、海外宣教、福音小站);就單一事工來看,每個都是搶救靈魂的 大事;就整體配搭而言,每個都須人財物力的支援。感謝 神!協會 第二屆的理、監事已經順利的由會員選舉產生,擺在我們面前的是在 這三年中,我們如何的來忠心服事主(事工):

●理、監事們如何有效的以實際行動來開創會務?!
●工作伙伴們如何樂意的以獻上自己來推動會務?!
●前線志工們如何甘心的以身體力行來執行會務?!
●代禱勇士們如何主動的以時間金錢來支持會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