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退修會默想叮嚀】

◎ 神看為重要的事 ◎

經文:太六:25~34

  • 【前言】

  感謝主,讓我們有一段安靜的時間來思想「 神看為首要的事」。

  有些人生的「大事」,會令我們感到很興奮。我們大多數人都會記得第一天上學的「大事」;我們的父母,亦可能記得我們第一次學會走路或開始說話的「大事」……。

  弟兄姊妹!你是否記得,你最早是在甚麼時候開始真正明白自己需要耶穌作你救主的這件「大事」?你是否記得自己第一次在公開場合禱告的這件「大事」?又是否記得你第一次向人作見證,帶領人歸入基督或向他傳福音的這件「大事」?……所說的這些「大事」,都因為在你的人生中是第一次發生而意義重大。不但如此,它們本都是 神認為重要的「大事」,是 神要我們『先求……』的大事。

  但是,不可諱言的,我們現在常思想的一些事情,大部分都是我們刻意將它們放在首位的「大事」。我們必須學習其中一個重要的功課,就是如何作出正確的判別。因為許多事情都爭著最重要的位置,我們必須懂得衡量它們的重要性,才不致於錯把次要的事情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例如:靈魂比身體重要(可八:36);永恆的事當然比短暫的事重要(來九:27);生命遠比財產重要(路十二:15~21);道德的力量亦遠比人的血氣重要(申六:10)。

  許多問題的出現,是在於我們本末倒置,把次要的事當作重要的事,又把重要的事當作次要的事來處理。這對國家、信仰和個人而言,這都是不爭的事實。

  那麼,我們怎麼能知道 神要我們將甚麼放在首位?這個問題,一如其他有關信仰和信徒生活的事情一樣, 神在祂的話語中已經給了我們全面的指引。以下的經文,列出了最首要的事:

 (一)最大的誡命是甚麼?──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6~38節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二)我們為何要愛 神?──約翰壹書四章19節
  『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三)作門徒的先決條件?──路加福音十四章28、31節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

 (四)捐獻該由哪裡開始?──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
  『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

 (五)行孝該由哪裡開始?──提摩太前書五章4節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六)引人歸主由哪開始?──約翰福音一章41節
  『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繙出來就是基督。)』──

 (七)審判要由哪裡開始?──彼得前書四章17節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 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 【本論】

  馬太福音記載了我們的主列出了五大優先次序:

一、首先是你的弟兄,然後是你的禮物。(馬太福音五章23~24節)
  留意 神的次序是何等清晰。

  魔鬼喜歡將苦毒、紛爭、嫉妒、埋怨、批評、論斷……的種子散播在已蒙救贖的弟兄姊妹中間,但主耶穌在這裡將得勝之道告訴我們──雖然非常不容易,但對經歷得勝的人卻能直接得著祂的祝福。

  我們若不遵從馬太福音五章23至24節的吩咐,即使敬拜祂、帶禮物給祂或事奉祂,一切都是枉然。基督徒若不聽從 神的吩咐,尋求與弟兄(姊妹)和好,便不能藉此唯一途徑榮耀 神和獲得 神的祝福。 神的工作往往也會因如此光景而退後癱瘓,事奉的人也經常感到軟弱乏力。任何一位基督徒若〝故意〞(即存心)與其他信徒不和,他是不可能與 神和好的。

  各位親愛的同工!你的生命是否經歷不到 神的祝福?你是否靈裡能看見,要『先要同弟兄(姊妹)和好』呢?此際,當你讀到這節經文時,若蒙聖靈光照,心被提醒時,你想起要與誰和好呢(23節)?

二、首先是屬靈的事,然後是屬世的事。(馬太福音六章23節)
  這是一個奇妙的應許:我們若把 神的命令和尋求 神的心意放在第一位,我們便無須再為任何東西憂慮,因祂會將祂豐盛的供應毫不保留的降到我們身上,甚至在我們缺乏的時候!

  請比較這優先律之前的31和32節,留意33節所指,我們不單要先求「稱義」(從「 神的國」顯示出來),更要尋求「成聖」(從「祂的義」顯示出來)。我們有可能在 神的國裡,卻未曾真正尋求祂的義;即使已經得救,卻沒有與主同行──彼得後書三章18節。同樣地,我們有可能稱義,卻沒有理會 神要我們稱義的要求(參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節)。因此,馬太福六章33節的應許,是給予所有願意與主同行的基督徒。

  基督徒一切屬世的需要,祂一直等候和保證要滿足那些需要,只要我們將屬靈的事情放在首位──參列王紀上十七章13至16節,並比較詩篇三十二篇1至2節,三十四篇9至10節;腓立比書四章19節。

三、首先是檢討自己,然後才要求弟兄。(馬太福音七章3~5節)
  我們很難察覺自己的缺點,卻又很容易看見別人的弱點和錯失!

  我們喜歡批評別人的事情,其實我們本身也會犯,只是我們沒有留意罷了!馬太福音七章7節那句非常嚴肅和尖銳的話,正是出自那位鑑察人心的 神(耶十七:10)。

  當你想論斷別人時,請三思而行;加拉太書六章1節──留意經文的下半句。

四、首先是基督心意,然後是我的心意。(馬太福音八章21~22節)
  「我要……」這是多麼可怕的心態,可是,我們卻多麼容易有這種表現!一個「我要……」的門徒,是一個我行我素,而不是行主道路的自我中心基督徒。以下每個問題,都只有一個答案:

 (一)為何你要保持某些惹人質疑的習慣?
 (二)為何你總是將自己放在第一位?
 (三)為何你要繼續追求一些帶來負面影響的友誼?
 (四)為何你要用一些不誠實的方法來待人?
 (五)為何你要去一些屬世的地方?
 (六)為何你不去引人歸主?
 (七)為何你不聽從主的吩咐?
  這些問題的答案,豈不因為「我要……」?

五、首先是清潔諸內,然後才形於諸外。(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5~26節)
  基督徒的生活,不單是在行為上表現出更生的生命,更基本的,是內心的清潔──翻閱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並比較詩篇五十一篇6節及10節。當內心完全清潔,改變很快便會外顯。 神不想人徒有外表,祂首先要得著人的內心。

  • 【結論──靈修默想】

  藉著本次退修會安排「靈修默想」的機會,請您找一個安靜的地方單獨的與主相交(參約壹一:3~7)。並將你的默想心得整理記錄下來,在「小組討論」或「雲彩般的見證人」時段分享給大家,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