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對了事才能對

文/李敏椿總幹事

(恪遵監所志工服務須知)

【前言】

  「監所服事」是真善美協會起初的異象之一,十多年來從未違背。但不可諱言的,監所服事也是服事中較為特殊的,因為參與的志工除了要具備了解對象、善用技巧及保持熱誠之基本輔導要求外,更重要的是要能「恪遵監所規定」,而這一點往往是容易被疏忽的,這也是協會之所以每年都要定期舉辦志工研習會、靈修會、退修會……等之主要原因之一,因為「人對了,才能做對的事,也才能把事做對」──這是原則,更是堅持。

  藉著本期代禱通訊再強調「監所志工服務須知」,特表重視及互勉!

一、了解收容人:

(一)一般的心態──

1、少觀所、少輔院收容的對象,均為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人,他們普遍的心態是不滿、逃避、怨恨、反叛、狡辯、自負、排斥,其實他們真正的心理是空虛、寂莫、孤單,感到人生無奈、無助、無理,惟其中不乏有具罪惡感、或麻痺之人……。

2、成人監所收容的對象,其一般心態多為怨恨、逃避、壓抑、反叛、消極、保守、狡辯、痲痺、罪惡感、排斥、心理複雜,感到孤單,或有自殺念頭。

(二)特有的心理──

1、通常會推卸責任(推拖卸責不認錯),認為都是別人害的或是判決不公,也有的覺得自己很倒霉。

2、認為目前的蹲監是運氣不好,很想趕快出獄,會力求表現或想辦法鑽法律漏洞,一旦出去後又是好漢一條。

3、討厭規律的模式,也不喜歡教條式的說教(講道)。

4、不一定認同宗教或信仰,即便曾到過教會,也會懷疑讀經禱告有什麼用;認為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故會出現逃避心理(當你才開口時,他們立刻就會出現心理的防衛)。

5、通常會出現「自我膨脹」或「自貶身價」的兩極心理。

(三)他們的需要──愛

1、通常他們都是來自破碎家庭,或缺少愛的家庭,所以一點點的愛就可能感動他們。(根據調查,他們最喜歡的輔導員,依序是(1)年輕女性;(2)慈祥的媽媽;(3)大專男生;(4)專業人員;(5)老師;(6)宗教人士。他們最不喜歡的輔導員,依序是(1)老年人;(2)嚴肅的爸爸;(3)男生……)。

2、他們的人際關係通常都不好,很少有真正的朋友,所以向他們伸出真誠的心、友誼的手,及溫柔的言語,比較能感動他們。

3、他們因為坐監自尊心難免受損,故所表現出來的或是自卑、或為突顯,若能給他們一些勉勵,是很容易使他們重新再站起來的。

4、他們有的年記輕輕,但犯罪習性卻故已根深蒂固,需要花長時間、耐心的帶領,才能收到功效。

5、監所可比冰天雪地,故點滴關心對彼等而言,都是溫暖。

二、提醒志工們:

(一)輔導的原則──

1、以禱告為事奉──
(1)相信多禱告多有能力、少禱告少有能力、不禱告沒有能力。
(2)應該以禱告代替討論、用禱告托住服事、憑禱告甘心事奉。

2、以福音為信息──
(1)不知道的不要說,要說就要多知道。(若要「作見證」,就要作耶穌死而復活的見證,不要老是一眛的談自己的經歷,把福音傳錯了。)
(2)說福音、談福音、傳福音,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救些人。注意!福音是 神的大能,不是「我」的口才,所以不高舉自己、只談論耶穌。

3、以聖靈為引導──
(1)倚靠聖靈、體貼聖靈,既不越過聖靈的帶領、也不銷滅聖靈的感動。
(2)傾聽聖靈微小的聲音、回應聖靈裡面的提醒、實行聖靈外面的約束。

4、以愛心為動機──
(1)在別人眼中他們不可愛,我們卻要越發的愛他們,因為 神就是愛。
(2)愛裡沒有懼怕、愛也是持續服事的原動力,何時你愛不來了、那時你就不能服事了。

5、以團隊為力量──
(1)看重同工──大家一起來,不是我當頭各人的工作不盡相同、各人的工作皆屬緊要、各人的工作不能代替。
(2)重視團隊──不是我要作,乃是主我作
○我們的工作賴「神」得力:
○我們的爭戰靠「主」得勝:
○我們的合一憑「靈」聯結:

(二)輔導的作為──

1、熟規定──恪遵各監所輔導作業規定:
(1)新志工應向有服事經驗者請益,切莫想當然爾、一意孤行。
(2)老志工應帶領新志工按規定作,切莫孤芳自賞、自掃門前。

2、要守時──
(1)集合及上、下課均應按規定時間──
○「早到」是預備自己的光景,有何不好?
○「遲到」是浪費大家的時間,於心何忍?
○「拖後」是剝奪大家的權利,你那有權?
(2)參加輔導時段最好能夠固定(便於備課、關懷、調度及進度管制)。

3、應備課──
(1)各班輔導志工應有年度整體計劃,不能想教什麼就教什麼。
(2)每次詩歌、主題、陪談……等,均應同心備課,虛心配搭。

4、勿傳話──
(1)受刑人對監方的不滿,不要隨便附和;如聽到不正確言論,應即時導正;嚴禁所有志工干涉所方內部管理。
(2)除非經所方同意,不可替受刑人向家屬、親友傳遞消息,也不替彼等代打電話,既可避免產生誤會,更可避免觸犯規定。
(3)社會的消息不要隨便傳入,監所裡面的情形也不要隨便傳出。
(4)不要涉及他們的官司內容,也不要替他們介紹律師處理案件。

5、慎舉止──
(1)穿著應特別注意:以長褲、長裙、不露肩之上衣為主;勿佩戴大件之首飾,勿抹香水或化濃妝。
(2)最好不使用手提包,絕不攜入違禁品(煙、酒、毒……及一切鈍器),所攜帶的任何物品都應先經過獄(所、院)方的檢查。
(3)勿與異性學生有任何身體接觸的動作,應保持適當的距離。(在為男性收容人施洗時,女性志工亦不宜靠近浸池,在遠處禱告唱詩即可)

6、該注意:
(1)不要扯入受刑人的金錢糾紛,不私下替他們傳遞財物,有必要贈予金錢或貴重物品時,一定得透過所方辦理。
(2)與受刑人通信時,應按監所通信作業規定辦理,並且一律使用教會地址(台中市北區陝西東三街41號;TEL:(04)2291-7883),若有特別感人、或可造就人的信件(見證)請通知張媺玲姊妹或李敏椿牧師。
(3)講求「團隊事奉」,慎防「個人主義」──學習馬大服事的轉彎(從「事」的投入到「人」的蒙恩)。
(4)不應刻意介紹自己的詳細背景,不宜留下自己的住址和電話,可使用教會資源作為遮蓋──防人之心不可無。

三、當如何進行:

  第一次與受刑人見面時,當如何接觸?以下幾個原則可參考:
1、先表示友善,並應自我介紹──姓名、學歷、經歷、信仰及負擔。
2、讓他多說話,愈多知道他的情形,愈能有效的幫助他。
★ 輔導志工宜學習「多聽」、「分辨」、「慢說」、「柔和」的技巧。
3、他若提疑問,應誠實的回答他,若自己無法回答,亦應代轉。
4、注意控制交談時間,以免妨礙監所正常作業,造成所方困擾。
5、鼓勵他們寫信給你(接受通信輔導),來信應儘快回答。
6、為他禱告,並送他聖經或屬靈書刊(應經過監所管理人員檢查)。
7、不必談太多的教義,或翻太多處的經節,讓聖靈有空間、時間工作,隨著聖靈的感動,應將死板的教義變成活潑生命的流露。
8、請將接觸個案及輔導情況告知協會監所輔導事工「召集人」。

【結論】

  曾經有過因志工的一意孤行,造成監所服事的困擾;也曾發生牧者的自以為是,迫使監所的服事中斷;最近又聽到因著志工的疏忽,造成少輔院的緊張……。提醒協會的各位志工們:我們都當小心謹慎來建造,絕不給撒但留下可以控告及拆毀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