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跑死了

  提倡慢跑出名的美國跑將費克斯(James Fixx)逝世時年五十二歲。他是在跑步時昏蹶而死。消息傳出,追隨他天天練跑的人,一時大為減少。

  費氏為跑步專家,著書立說,名震環球。山版「長跑全書」(The Complete Book of Running),暢銷全美,收入百萬美元,後又出版「費氏跑步續集」,同樣受歡迎。

  費氏每天跑十英哩,體重由二百一十磅減為一百六十磅。聽說他十幾歲時有七十七公斤,三十多歲重至九十七公斤。減肥是好事,但減得太多太急,便也十分可怕。

  費氏在跑步中猝死,係死於心臟病,事前並非沒有徵兆。早幾天,他已向同跑者表示,感到體力衰疲,也向家人提到,長跑中有胸悶氣促感,醫生認為是冠狀動脈病變的前兆。半年前醫生曾勸他作心臟檢查,他因故拒絕。

  美國近年盛行一個名詞:「增氧運動」(aerobic exercise)。Aerobic一字的意義原指必須靠氧生活的微生物。近借用此字形容那些使身體用氧量增加的運動。如阿增氧呢?器械操、徒手操與柔軟體操均不夠勁,必須是急走、跑步、原地跑步、游泳、騎單車、球藝等。

  也許有人說「若只為增氧,劇烈一點、呼吸快一些便行。」但事實上並非那麼簡單,吃力的運動,要供給肌肉足夠的氧,所牽涉的非獨是肺,有牽連到心臟與血管,意即心肺足夠強健才行,心肺不能負擔而勉強作運動,後果堪虞。

  羅省聖雲西醫院名醫艾斯奇(Vincent Askey)曾說:「健康其實十分便宜,它可藉均衡的飲食,適當的運動,及節制的生活而獲得。」飲食方面:「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十:31)運動與節制:「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林前九:25)

  運動對於身體,當然有好處,值得提倡,但也得量力而行,適可即止。今天的運動會專顧破紀錄,取金牌,一味追求「更快、更高、更強」,轉向政治化、商業化,更是走歪了路,不合運動的宗旨,違背了聖經「節制」的道理。跑將費克斯之死,令我們在許多事上得看警惕。

  大家均知晨運有好處,但也不可操之過度。我親眼見幾位晨運的朋友,因起床太早,運動過度,弄得形銷骨立,疲憊不堪,不久終於停止。亦有因晨運心臟病發作的;有幾位老人,晨運歸來,即被發現死在床上。當然我說這些話,並非否定運動的好處,只是勸告大家,運動也不可過度,凡是要看的合乎中道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