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音漫談】

朋友你得救了嗎

  不幸遭逢災變,某甲和某乙抓住漂流物,在大海中隨波逐流。某甲問某乙說:「你得救了沒有?」如果我是某乙,有可能這樣回答:「你怎麼問這種『白目』的問題?你沒看到我們兩個都泡在水裡,誰得救了?」但是在1912年的鐵達尼號沉船災難中,這樣的事情確實發生過。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一、人的性命何其脆弱
  人的求生意志可以很強韌,我們也聽過許多感人的故事,例如,大樓在地震倒塌之後的若干日,還有人靠著某種方法,維持生命,直到獲救。但是,人的生命,讓我們坦白承認,其實是很脆弱的。在洪水裡,或在坍方的土石流裡,三分鐘沒得呼吸,不行就是不行。身體的某個部位遭到致命傷害,例如頭部或心臟,或失血過多,任醫生怎麼急救,最後還是不得不放棄。

  在南亞的九級強震之後,排山倒海的海嘯,淹沒了小島,捲走了村落,衝翻了火車,人命如螻蟻,劫後存活的,雖然幸運,但是家破人亡,恐怕也是一輩子的傷痛。

  在海嘯來襲,生死交關的時刻,有一對來自香港高姓夫妻,先生被捲入浪潮,載浮載沉,他的太太本來已逃生到旅館的屋頂上,居然躍入海中,願與丈夫共生死。後來在激流中,抓到一張床褥,兩人漂浮七小時後,被當地船家救起。高太太事後對媒體說:「如果當時我上了岸,夫婦倆會分開很遠,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一起。」

二、世上沒有完全之人
  這樣的愛情,當然令人動容,因此被媒體稱為「鐵達尼號」的「香港版」。豈料,他們回到香港,媒體還在爭相訪談,卻爆出他們假離婚的消息。他們辦過離婚,妻子因此以單親家庭的身份,領取較高額的政府補助款。按照香港法律,這種詐騙,可判到十年有期徒刑。

  就性命來說,高姓夫妻是獲救了;就愛情來說,他們得到滿分一百;但是,在法律上,他們是犯法的;在道德上,是一種過失,在靈魂上,也是犯了罪。我們不是要苛責這對夫妻,而是要提醒每一個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上帝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節),沒有人能夠在聖潔上帝的面前稱義,除非透過上帝獨生子耶穌的救恩。

  鐵達尼號撞上冰山沉沒,造成1522人死亡,其中有一個人被稱為「鐵達尼號的最後英雄」( The Titanic's Last Hero,參考1997年的 Moody Press 出版)。他是何約翰(John Harper)牧師,在獲知沉船之際,他把六歲的小女兒放進救生艇,然後就在船艙裡跑進跑出,大聲告訴乘客危險將至,並且提醒他們,要預備好靈魂進入永生。

三、把握當下抓住應許
  最後,他也被迫躍入冰冷的大西洋海中,抓到一個漂流物,就在這危急存亡的時刻,他看到附近另一個漂流的人,就問他:「你得救了沒有?」(Are you saved?)那人回答說:「沒有。」何約翰告訴他說:「信靠主耶穌基督,你就可以得救。」

  朋友,我們當然都希望平平安安過日子,可是,就像去到南亞海濱度假的人們一樣,誰能料想到,突來的大海嘯,瞬間的幾秒鐘,樂園美景化為橫屍遍野?

  「你得救了沒有?」這是人的一生當中,最重要的問題,最好不要在海上漂流的時候才回答。就在當下,我們就可以告訴上帝,說:「我相信上帝愛我,我願意信靠上帝的獨生子耶穌,讓我的生命有耶穌的同在,讓我的靈魂因祂得救。禱告奉靠耶穌的名,阿們。」

  這樣禱告的人,就可以安身立命在上帝的應許裡面,平平安安的過日子,從今時直到永遠。
(註)「阿們」(Amen)的意思是「誠心誠意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