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家得救的應許(三) ~
讀經:使徒行傳十六章19-34節
二、全家得救的例證:
(一)挪亞──
聖經告訴我們,挪亞的時代:
『世界在 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創六: 9
『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挪亞就這樣行。凡 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六:18、22
因著人的罪, 神決意以洪水毀滅全世界,但 神不願意挪亞同遭滅亡,便吩咐挪亞在山頂上造一隻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的方舟,好保全自己的生命。挪亞照著 神所吩咐的去行,經過一百二十年的時光,方舟建造完成了。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創七: 1
『當時進入方舟…有八個人。』──彼前三:20
到了挪亞六百歲的時候, 神的震怒臨到世界,洪水氾濫在地上,天下的高山都被淹沒了,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毀滅淨盡了;惟獨挪亞一家在方舟中,得以逃避死亡。
(二)羅得──
在羅得的時代, 神說: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創十八:20-21
當兩個天使到了所多瑪,羅得接待二天使,眾人要羅得交出天使來,羅得拼命保護天使…,天使對羅得說:
『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創十九:12-14
等到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和女兒出城,羅得卻遲延不肯走:
『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創十九:15-16
『羅得到了瑣珥…。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創十九:23-24
在 神降火的毀滅時,羅得的女婿終於沒有得救。
(三)挪亞和羅得的比較
挪亞和他全家八口的得救,是「豐滿的得救」;而羅得和他家人的得救,則顯然是「悲慘的得救」。挪亞和他的全家是從洪水裡救出來的,羅得則是由火裡救出來的,兩個都是得救,卻大有分別。
●羅得的得救:
當 神所差派的天使到了他的面前,並且告之 神將毀城的消息,羅得和他的妻子卻留戀城中的財寶、牛羊、以及他在社會的地位…等,他並沒有立即離城,遲延至天明,太陽出來,硫磺的火快要降下時,天使不得已,才把他和妻子、女兒強拖了出來,可見羅得得救是得救了,卻是毫無負擔的,最後終是家破(妻子變鹽柱、女婿被火吞滅)、財空(沒有帶任何一樣東西出來,他所有的都燒光了)。
●挪亞的得救:
因他接受了 神的吩咐,就將一家八口、以及各樣的飛禽、走獸、生物等都帶到方舟(預表基督)裡面,在洪水審判的時候,不但全家得救,而且所有帶進方舟的東西都得以保全。
三、全家得救的重要
今天有個統計數字不能不叫人注意!那就是離婚的比率一直的上升,在台灣已出現30%的報導,為甚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人人都看重那個老自己,就是不能看別人比自己強,以致心中沒有感恩、口中沒有讚美,罪在裡面發動,爭吵、白熱戰在外面層出不窮;沒有 神掌權的人生,處處給撒但留地步,這就帶下家的拆毀。今天要解決「家」的問題,必須先解決「我」的問題;要解決地上生活的問題,必須先解決各人生命的問題;主耶穌就是一切問題的答案,祂的心意是先要家人得救,然後這個家才能站立得住。
【結論】
「全家得救」是聖經清清楚楚的應許,主既然救了我,祂就要差遣我作家庭的宣教士。面對家人的靈魂,千萬要注意有三「不」提醒:
(一)不要「僅有」自己得救──像從火裡經過一樣。
(二)不要「空手」羞慚見主──沒有結出一個果子。
(三)不要「狠心」留在埃及──對家人得救不關心。
願與眾弟兄姊妹共勉!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3月24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