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得救的應許(一)~(三) 全家得救的應許(一)~(三)
  • 【心靈小品】

~ 全家得救的應許(一) ~

讀經:使徒行傳十六章19-34節

【前言】

    昨天,協會同工15人往台東池上鄉,參加台鳳教會姊妹母親的安息聚會;今天,我們再度在台中東海追思園,参加另一位弟兄父親的安息聚會,聖經提到:『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道書七章 2節)

    遇到親人離世,難免傷心難過,但正可趁此彼此提醒:當看重(把握)向家人傳福音的機會。

    使徒行傳十六章19-34節,背景是說到保羅、西拉因傳福音被下到監裡;換成別人,在那樣的環境中,不是怨聲載道,就是消極度日。但是保羅、西拉的下監不是因著犯罪,而是為主(傳福音)受苦,所以在那樣帶著鎖鍊的環境中,即使是在半夜,他們仍然唱著詩歌、仍然向  神讚美(因為他們的生命是喜樂的生命)。結果是 神為他們開了監門、鬆了枷鎖,但是他們並沒有就此逃走,反而適時的安慰了正欲尋死的禁卒,禁卒遂問說:

    『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使徒行傳十六章30節

    非常明顯的,禁卒所問的『得救』,原是外面(眼前、環境)的問題,也看出一般的人總是以為可以靠著「做什麼」而得救的,保羅把握機會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

    保羅所回答的,不只是能解決眼前、環境上的問題(外面的),他更是深入解決人心、全家的問題(裡面的)。

    基督徒的盡孝,絕不是在父母死後為他舉行一場隆重的排場,辦一場最哀淒感人的追思聚會;聖經所告訴我們的真正孝道,乃是【將全家人都帶進基督裡】,因為只有在基督裡才有永遠的生命,才有真正的喜樂和平安,所以基督徒是『在主裡孝敬父母』。我們也看見今天多少社會問題的產生,原因不外乎出現在家庭功能的破產,似乎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有人說原因是「家家都少了本聖經」(即便有聖經的卻又不「讀」或不「行」)。所以怎麼解決呢?在人是毫無辦法的,惟有全家都「信」主耶穌基督,這是  神所賜給我們的應許。

一、  神應許全家得救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

    關於本節,有以下的四點交通:

 (一)得救恩的方法──「信」:

    這裡所說的信,是指「相信」,甚麼是相信呢?至少有兩個意思:

  1、接受~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12節

    由這裡就給我們看見:「信」就是「接受」,一個人真正的接受了耶穌,這才叫作信。換句話說,如果有一個人口裡說是相信,就是不肯來接受祂,這個人即使有許許多多的聖經知識,但這知識能救他麼?不能的,要得救就必須用  神已經為我們預備好的方法,人單憑己意是行不通的。

    人肯信主耶穌的名,就是人肯接受主耶穌的名,這人就有權柄作  神的兒女。人本來沒有  神的生命,所以人都必須死,但人若接受了主耶穌後,就有  神的生命,這生命才可以免死且有永生。感謝主!這真是恩典,人不必做甚麼,只要相信、只要接受,就可以得救。

  2、交託~

    『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

    比方我有一筆錢,我信某一間銀行,就把錢交託這間銀行保管;我信某一個醫生,當我患病的時候,就把自己交託那醫生,讓他動手術、開處方;信耶穌也就是要把自己交託給祂,讓祂真正的成為你的主宰,由祂完全的來支配你的一切。

★「信耶穌」是關乎我們永遠生命得救的大事,在耶穌那方面,你要「接受」,  神(耶穌基督)就白白的將祂的生命賜給我們,這是  神給人的「恩典」;在自己這方面,你要「交託」,不要用屬地的、人的想法來想信  神的事、或來計畫前面的路程,我們就是單純的認定祂、全心的倚靠祂、專一的仰望祂、完全的跟隨祂、聖潔的事奉祂,這是  神對人的「要求」。有許多的基督徒,是接受了,卻不肯交託,以致於他信就信的不好,這是十分可惜的事。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3月22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全家得救的應許(二) ~

讀經:使徒行傳十六章19-34節

 (二)得救恩的憑據──「主耶穌」:

    所信的「耶穌」是誰?是西方的一位「聖人」麼?是諸宗教中基督教的「教主」麼?或說祂是一位關懷社會的「慈善家」?是以色列「先知」中的一個?或說祂是一位「偉人」?都不是的;那麼耶穌到底是誰?我們先一起來看一段話:有一次,主耶穌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

    西門彼得搶先回答說:

    『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這是個完美、合  神心意的答案,當時就曾獲主耶穌的稱讚,說:

    『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馬太福音十六章15-17節

    我們再看一節聖經:『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

    這節聖經中提到三個人──【  神】、【世人(包括信所有的人)】、【  神的獨生愛子】。再深入思想『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的拯救工作又分為兩部份:一部份是  神的工作,另一部份則是人應盡的責任。在  神的這一部份,本節一開始就先表明  神工作的動機是因為『  神愛世人』;接著指示  神工作的方法乃『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並且以此來表明  神愛世人的深度。請特別注意『獨生子』這個詞的內含。  神竟然捨得將祂的唯一且是最愛的獨生子耶穌賜給我們,而且賜給我們的目的是為了要代替我們,去承受我們所應當承受的刑罰,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我們這個充滿自我、容易犯罪、傷害別人的罪性,最終的結局就是進入死亡,還不只是身體的死,更嚴肅的是靈魂的永死。所以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的就是拯救人出黑暗、免死亡,入  神國、得永生。

 (三)得救恩的對象──「你」得救:

    「信耶穌」所得著的頭一件事就是「(靈)得救」,耶穌是「救主」,不是宗教的「教主」。經上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馬書23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三章12節

    行為、良心、教育、律法都不能使人得救,那究竟如何得救呢?還是只有聽  神的話,  神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以弗所書二章 8節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十章 9-10節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

    所以當信主耶穌,這是你自己唯一的得救之路。

 (四)得救恩的見證──「全家」得救:

    得救固是自己的事,卻不是獨享的事;我們特別注意,聖經中說到「永生」的時候,都是以「個人」為單位的,但是說到「得救」的時候,幾乎都是以「家」為單位,是一家一家得著的,不只是一個人一個人得著的。這就是  神至終心意的一部份,祂希望基督徒的全家人都得救,所以我們信了耶穌以後,生命改變了,所活出的見證當然也應該不一樣,誰最能察覺?當然是與你生活在一起的家人最能感覺得到了,有一句名言說:「一個基督徒不能在家裡表現出是基督徒的話,他就是一個假冒為善的基督徒」耶穌說:

    『你們是世上的光。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馬太福音五章1415節

      神應許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應許雖然到了新約時期,才由保羅口中說出,但在聖經中早就有許多的例證,我們就舉舊約中的挪亞和羅得二個人來看: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3月23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全家得救的應許(三) ~

讀經:使徒行傳十六章19-34節

二、全家得救的例證:

 (一)挪亞──

    聖經告訴我們,挪亞的時代:

    『世界在  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創六: 9

    『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挪亞就這樣行。凡  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六:18、22

    因著人的罪,  神決意以洪水毀滅全世界,但  神不願意挪亞同遭滅亡,便吩咐挪亞在山頂上造一隻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的方舟,好保全自己的生命。挪亞照著  神所吩咐的去行,經過一百二十年的時光,方舟建造完成了。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創七: 1

    『當時進入方舟有八個人。』──彼前三:20

    到了挪亞六百歲的時候,  神的震怒臨到世界,洪水氾濫在地上,天下的高山都被淹沒了,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毀滅淨盡了;惟獨挪亞一家在方舟中,得以逃避死亡。

 (二)羅得──

    在羅得的時代,  神說: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麼?』──創十八:2021

    當兩個天使到了所多瑪,羅得接待二天使,眾人要羅得交出天使來,羅得拼命保護天使,天使對羅得說:

    『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創十九:12-14

    等到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和女兒出城,羅得卻遲延不肯走:

    『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創十九:1516

    『羅得到了瑣珥。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創十九:2324

    在  神降火的毀滅時,羅得的女婿終於沒有得救。

 (三)挪亞和羅得的比較

    挪亞和他全家八口的得救,是「豐滿的得救」;而羅得和他家人的得救,則顯然是「悲慘的得救」。挪亞和他的全家是從洪水裡救出來的,羅得則是由火裡救出來的,兩個都是得救,卻大有分別。

 ●羅得的得救:

    當  神所差派的天使到了他的面前,並且告之  神將毀城的消息,羅得和他的妻子卻留戀城中的財寶、牛羊、以及他在社會的地位等,他並沒有立即離城,遲延至天明,太陽出來,硫磺的火快要降下時,天使不得已,才把他和妻子、女兒強拖了出來,可見羅得得救是得救了,卻是毫無負擔的,最後終是家破(妻子變鹽柱、女婿被火吞滅)、財空(沒有帶任何一樣東西出來,他所有的都燒光了)。

 ●挪亞的得救:

    因他接受了  神的吩咐,就將一家八口、以及各樣的飛禽、走獸、生物等都帶到方舟(預表基督)裡面,在洪水審判的時候,不但全家得救,而且所有帶進方舟的東西都得以保全。


三、全家得救的重要

    今天有個統計數字不能不叫人注意!那就是離婚的比率一直的上升,在台灣已出現30%的報導,為甚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人人都看重那個老自己,就是不能看別人比自己強,以致心中沒有感恩、口中沒有讚美,罪在裡面發動,爭吵、白熱戰在外面層出不窮;沒有  神掌權的人生,處處給撒但留地步,這就帶下家的拆毀。今天要解決「家」的問題,必須先解決「我」的問題;要解決地上生活的問題,必須先解決各人生命的問題;主耶穌就是一切問題的答案,祂的心意是先要家人得救,然後這個家才能站立得住。


【結論】

    「全家得救」是聖經清清楚楚的應許,主既然救了我,祂就要差遣我作家庭的宣教士。面對家人的靈魂,千萬要注意有三「不」提醒:

 (一)不要「僅有」自己得救──像從火裡經過一樣。

 (二)不要「空手」羞慚見主──沒有結出一個果子。

 (三)不要「狠心」留在埃及──對家人得救不關心。

    願與眾弟兄姊妹共勉!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3月24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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