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本身就是個「施」、「捨」、「給」的人,他不但常以『不累著教會』(帖前二:9)、『不累著你們』(林後十二:13~14)為原則。
『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傳 神的福音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帖前二:9
『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還有甚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罷。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裏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林後十二:13~14
常常自己親手作工,還可以顧念、幫助有缺乏的同工,而保羅能如此行的依據,他說:『當記念主耶穌的話。』可見這是他效法基督的緣故。
保羅說他說的這句話是「耶穌」說的,但我們從四福音中似乎找不到耶穌曾說過完全相同的話,惟在路加福音裡可以看見耶穌曾教導門徒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
其實這就是「施比受更為有福」的觀念(另參太七: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另外在舊約的最後一卷書(瑪拉基書)中,瑪拉基先知也說到:『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所以 神在舊約與在新約的命令是一致的, 神要人先 神後人、先人後己,如此 神的祝福就必滿溢。
教會的榜樣:林後八:1~15 在聖經中,馬其頓教會(腓立比教會)是一個最有生命流露的模範教會。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時,已經提到在哥林多教會募集款項,為的是要賙濟耶路撒冷地區貧窮的信徒(林前十六:1~4)。那時保羅已經將教會募款的原則告訴了弟兄姊妹,可是經過了一年,教會因陸續發生了一些問題,而將此事耽擱下來,如今問題已經獲得解決,保羅重提此事,鼓勵弟兄姊妹慷慨捐獻,並以馬其頓教會作榜樣。
保羅在林後八、九兩章中,提到了一些與「捐獻」有關的真理:
(一)捐獻的榜樣──馬其頓(林後八:9~10)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我在這事上把我的意見告訴你們、是與你們有益.因為你們下手辦這事、而且起此心意、已經有一年了。』
(二)捐獻的態度──
1、慷慨的心:(林後八:2)
『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
2、樂意的心:(林後八:3)
『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
3、願作的心:(林後八:12)
『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三)捐獻的進行──(林後八:4~5)
1、不落人後:
馬其頓教會的弟兄姊妹在『極窮之間,仍然顯出樂捐的厚恩。』
2、先獻給主:
不只是獻上「(財)物」,更是「人」先擺上。
3、也信賴人:
款項交給使徒,去放在最需要的人身上。
(四)捐獻的果效──均平(林後八:13~15)
「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
『………、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出十六:18
保羅藉此說出了「均平」原則,以我們現在的有餘,去幫助別人的缺乏,等到將來他們有餘時,也可以幫助我們的缺乏,其實這就是「積財在天」的屬靈原則;因為有一天,我們手中所有的錢財會面臨「用不上」和「用不著」的時候,那時我們卻可以因著我們曾作在人身上的見證,被接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十六:9)。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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