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啟示錄的七教會(二十九) ~
肆、推雅推喇教會(放肆的教會)(十)~
經文:啟示錄二章18-29節
(五)得勝的賞賜──(26-29節)
2、用鐵杖轄管他們:(27節)
『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保羅說:
『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 神。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 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林前十五:24-25
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等候把仇敵放在祂的腳下,由此可見,到那日,我們看見基督在地上掌權時,或在現今教會掌權,在你我身上掌權,我們都能看見,若是 神的權柄在我們身上顯明,無論我們在哪個環境上或在哪個地位上服事,或往哪裡去,當 神的權柄一顯明,沒有一個能攔阻 神的作為,就彷彿窯匠把瓦器打碎,那些不合乎祂標準尺度的差點都不行。
(1) 『轄管』──
甲、『轄管』的目的,乃是維護 神的標準,維護 神的要求,若是破壞 神的標準或要求, 神就來執行祂的王權。所有與 神對立的,都要被打得粉碎,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一樣。靈意有二:
A近處的意思:就是【牧養】。不管在甚麼環境,對任何的對象,只要我們是有生命、真理、和聖靈能力的人,就能夠牧養他,領導他得救,成為 神的羊群。
B遠處的意思:是等到耶穌再來,我們得勝的人,要轄管列國。
乙、這權柄在我們身上如同主在父裡所領受的一樣,一個能遵守 神命令的人, 神的權柄很容易就通過他,在 神面前沒有絕對順服,就顯不出 神的權柄,一個基督徒能奉耶穌的名醫病、趕鬼…這就是權柄,到那日,父怎樣榮耀得權柄,長子也怎樣榮耀得權柄,眾子也要怎樣榮耀得權柄,與主一同掌王權,治理列國,那是天上光景的預賞。
(2) 『鐵杖』──
甲、是說到那轄管之權柄的力量和強度。對待任何國家的人物,我們有生命、真理、聖靈能力的人,現在都能如上述那樣的被 神使用,將來也都能和耶穌同榮同權。這轄管的權柄要高大到甚麼程度呢?要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耶穌從天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A從現在說:就是有傳福音的權柄,制服魔鬼的權力,和醫治疾病的恩賜。
B從將來說:就是有打碎列國的權柄,罪人在他的面前站立不住,都要服從他。
乙、在此講『鐵杖』,不是「金杖」或「銀杖」,這是指【審判】說的, 神的審判多半用【祂的話】。祂的話一發光,就是審判,我們就會被定罪,受審判,有時也會顯明我們的光景,一顯明就看見自己的虧欠,這也是審判,審判不都是擊打,有時管教是 神責備一下,或讓我們覺得不好意思,有時管教是相當厲害,有死亡臨到,管教是審判的一部份。
★今天我們必須要有聖靈,要有豐富的生命,與耶穌合一。到這個地步,我們在福音的工作上就不怕艱難痛苦,甚麼也不能殘害我們。若是 神不許可,老虎、豹子也不吃人,野獸都不能吃我們,並且將來耶穌來施行審判的時候,我們要和耶穌一同審判列國,各國的人都要在我們的腳前俯伏下拜。他們在今世有地位,有尊榮,將來卻不如我們與耶穌合一的人了,因為我們是審判者。耶穌說祂要把轄管列國的權柄,賜給那些得勝而又遵守祂命令到底的人,就是賜給那些有祂的生命,與祂合而為一的人。因為耶穌是得勝者,也是遵行父 神旨意的。
微僕 敏椿 撰文
112年 3月31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