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重擔就脫落

Home /心靈小品 /認罪重擔就脫落


~ 認罪重擔就脫落 ~

【故事】

有一個人在高中時代和二個朋友闖了一個紕漏,他們在半夜爬到鎮上的高塔上,用油漆寫了幾句對鎮長侮辱的話。

第二天這件事很快的引起全鎮的轟動,他的二個朋友也被帶到鎮長辦公室,被狠狠的訓了一頓,唯獨他成了漏網之魚。

過了二十年,他在良心不安之下,幾經掙扎還是打了電話給那一位早已退休的鎮長,那位鎮長在當時也知道是他幹的,當然鎮長原諒了他。最後鎮長說了一句話:「你的伙伴早已放下了心頭的重擔,而你這二十年來卻還背著這個擔子。」

【回應】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卅二: 5

藉著這個故事啟示我們:如果神的兒女有一天犯了罪,他也知道自己犯了罪,卻沒有認罪的話,他就是繼續的犯罪。雖然表面上他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但他無法坦然的面對神。儘管他怎麼努力去維持與神的交通,卻總會覺得這種交通既痛苦又有限。以前的那種自然融洽的氣氛已不見了,在他裡面,會自然的生出一種距離感。其實,只有一個迅速、穩妥的方法可以立刻的恢復,那就是到神面前來認罪,求告主耶穌基督,請耶穌擔任辯護者,替他向父神求情。

在此時,千萬不可讓自己繼續沉溺在犯罪之後的羞慚中,彷彿這樣的內疚或自責可以使我們變為聖潔似的。這種不能帶來悔改的罪惡感對我們毫無益處。今天任何人只要是犯了罪,他應該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神面前認罪,交託那公義的耶穌基督,讓祂來向他的罪誇勝。

【默想】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 8- 9

我們縱然失信,主是仍然可信,因祂不能背乎自己!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8月16日清晨

真善美協會

連絡電話:04 2202 2002(點擊撥打)

服務時間:09:00 - 17:00

地址:台中市北區忠明路502-7號B1(點擊前往)

查經進度觀看人數14

我要留言


*為必填項目

* 姓名

 


* 信箱

* 留言內容



心靈小品資訊

心靈小品年份

本網頁已經閒置超過3分鐘囉。

您可以選擇【右上角關閉】或點擊任一反灰處,即可回到原網頁

線上奉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