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者得不償失

Home /心靈小品 /貪心者得不償失


~ 貪心者得不償失 ~

【故事】

有一個小孩偶然在地上撿到一張百元鈔,他因著這筆意外之財,以後總是低著頭走路,希望還能有這樣的運氣。

久而久之,竟成了他的一種習慣,在晚年時,據他自己的統計,總共拾到「扭扣」:二萬九千多顆;「針」:五萬多根,「錢」卻是只有一點點,可是他卻成了一個駝背的人,而且沒有機會去欣賞落日的綺麗、幼童的歡顏、大地的鳥語花香,可謂【得不償失】。

【回應】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路十二:15

「貪心」的反面就是「知足」,經上說: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 6

『心中背道的,必滿得自己的結果;善人必從自己的行為得以知足。』──箴十四:14

『敬畏耶和華的,得著生命;他必恆久知足,不遭禍患。』──箴十九:23

語云:「知足者常樂。」一個傳道人說:「人心大小猶如拳頭,但它還要比世界稍大一點。」這就說明人心的不知足。因著人心的不知足,所以每天爭權奪利,期能滿足自己的慾望,所以弄得四圍亦不得安穩。

故事中的這個人,因為貪心(不知足)的緣故,整天所思、所想、所望、…,都是地上的事,總想從地上得到好處,若干日子後是得到了一些好處,但就著果效來講,不但自己變成了一個駝背,失去了正常,並且所得到的東西又全是一堆的垃圾,真是得不償失阿!

微僕一向自勉:【無罪一身輕,有主萬事足】。反觀世人為什麼總是覺得不滿(知)足?因為他缺少了滿(知)足的生命,他沒有【主】又怎能滿(知)足呢?因為主替代了我們天然的罪,祂賜下赦罪的恩,我們的罪雖像朱紅,祂也能替代成為白如雪,一個人只要罪的問題解決了,無論行走到哪裡、無論身處何環境,【無罪一身輕】的經歷成為實際,生命當然不受任何的控告,消極的就可以完全的得釋放;還有積極的,因為主住在我裡面,祂是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祂就是(成了)我的滿足!

【默想】

親愛的弟兄姊妹!若在地上所得全是垃圾,豈是甘心了得?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9月15日清晨

真善美協會

連絡電話:04 2202 2002(點擊撥打)

服務時間:09:00 - 17:00

地址:台中市北區忠明路502-7號B1(點擊前往)

查經進度觀看人數13

我要留言


*為必填項目

* 姓名

 


* 信箱

* 留言內容



心靈小品資訊

心靈小品年份

本網頁已經閒置超過3分鐘囉。

您可以選擇【右上角關閉】或點擊任一反灰處,即可回到原網頁

線上奉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