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精神的寄託 ~
基督的生命信仰是一種【精神寄託】嗎?絕對不是!
人性脆弱,無論外表多堅強,內心深處都有不堪一擊的一面。人人渴望愛,一生追求愛與被愛。當精神渴求得不到滿足,便需要一個理想歸宿。因此有人認為信仰是心理現象、心理需要、心理創造或心理效果。
有人說,當人有軟弱、無助和依賴感時,便需要【神】,於是【創造】出一個【神】來自我滿足。這話的言外之意是:「像我這樣堅強、豁達、明智的人根本不需要什麼神。」這類人認為神只是心理存在,無真實存在。但未經歷的不代表不存在。
為何心靈飢渴、謙卑、哀慟、無助的人心中有神,而意志剛強、自視清高的人難有神呢?真正謙卑的人,必定對神有心理需要,期待並尋求神,必能得著神:「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章8節)謙卑的人是神所揀選賜福的。
人在神面前謙卑,表示徹底覺悟生命、道德與智慧有限,正如詩人說:「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篇8篇3-4節)又說:「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篇90篇8、10、12節)這是人的真實!在這真實境況下尋求神,是最自然的心理需要。
反之,動輒以自己聰明評判一切,視自己為宇宙最權威者,這種人無對神的心理需要,猶如鴕鳥埋頭沙中逃避事實,最終遺憾終身,甚至抱恨永恆,儘管很多人確實經歷過神。
人不是創造了神,而是神創造了人:「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章26-27節)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作: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傳道書3章11節)神將永生放在人心裡,不放在肉體裡,因肉體必朽壞不見。自古以來,人心探索永生、追求永生。
然而世人越來越隨從肉體貪婪享樂,不信有一位將永生放在人心的神,沉溺於世界,荒廢心靈,遠離神、不認識真神,成了神口中的【罪人】。
基督信仰徹底解決人【罪】的問題,改變內在生命,使人不再屬肉體,而成屬天生命。當聖靈進入人心,肉體不再主導,沒有生的焦灼,沒有死的冷酷,成為新造之人,活在永生中,生命翱翔於永生。
所以,基督生命信仰絕非宗教儀文,也非精神寄託,而是生命改變,脫離舊人敗壞轄制,得著神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的永生。
微僕 敏椿 撰文
112年8月5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