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屬我我先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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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小品】

~ 人屬我我先屬他 ~

【故事】

荷蘭有位女皇,在十歲時登基,群臣朝貢,她問母后:「這些人都是屬於我的嗎?」母后回答說:「不是他們屬於你,乃是你屬於他們,等到你屬於他們以後,他們才會屬於你。」

★(注意!這話若改變一下次序,意義就大不相同。)

【回應】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 3

兩人若不同心,勢必南轅北轍,就不能同走永生的道路,所以在服事上也就難能同工。而「心」是裡面,「行」是外面,裡面決定外面,裡面什麼樣的心,外面就什麼樣的行,無法改變的。

主耶穌告訴我們:

『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34

外面的行動,襯托裡面的存心,存心如何,就看行為如何。所以,二人若不同心就不能同行。不過所謂的『二人同心』,絕不是說:你來同我的心,或我來同你的心,這樣的「同」是同不來的。屬靈的『同心』是怎樣的同法呢?是大家都把自己的私心、偏心、欺心、疑心、乃至成見等都放下(提前五:21),只讓耶穌的心活出來,就是只以基督的心為心,代替你這個人,這樣才能同。除非我們把這個標竿放在前面,人的心才能同得起來,心同了,行就也能同了。教會中的各同工,若都方向相同、步伐一致,那麼整體教會走起來就會整齊、真實,配搭起來也會和諧。

所以,教會中有才幹、具恩賜的帶領人,不能老是要人家將就你或總喜歡指揮別人作這作那的,反之,『倒要俯就卑微的人』──就是先學習尊重他們,當你什麼時候屬於他們(被他們接納)時,什麼時候他們就屬於你(完全歸給 神)了。

【默想】

古語云:「以力服人者,訟;以理服人者,從」;領袖帶領的原則是【跟我來】,而不是【你去作】,教會領袖尤其重要的是【活出基督】的見證(榜樣)!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6月15日清晨

真善美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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