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音故事】神必要報應惡人
在東北的一個小市鎮,每逢市集的日子,就顯得格外熱哄哄地,鄉民們從本區各處的大小村莊帶著他們地裡出的土產以及一群群牛、羊、驢、馬到鎮上來趕集。市場上擁擠了流動不定的人群。雖然時在嚴冬,但人們所匯成的熱氣倒把冷氣吞沒了。
是在東鄉住的一位屠夫,他從市集上買到一只肥壯價又不貴的山羊,一路牽著向歸途慢步步行,當他經過一個山谷拐一個彎,無意中遇見一只狼,兩下一楞便都站著。山羊一看是殘暴成性的狼,便靠攏在屠夫的腳旁偎倚,身上有些顫抖,並發出微弱的哀嗚。狼看見這只肥羊早就流涎三尺,何況這時日已中午,飢腸轆轆,他咧著嘴向屠夫問道:「從那裡牽來的肥羊?」
「市集上買來的。」屠夫回答。
「虧你是堂堂男子,你看我一生不知吃了多少羊,從來就不曾付過一文錢的。」狼諷刺著說。
屠夫不慌不忙解開腰帶,掀開皮短襖,露出裡面的狼皮,就對狼說:「看見吧!這就是吃羊不花錢的代價。」狼一看,趕忙把尾巴夾在兩股間,頭也不轉一溜煙跑掉了。
【回應】
『他吃了把嘴一擦,就說:我沒有行惡。』──箴言三十章20節
這是一則發人深思的寓言。
常言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又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不報,時候未到。」
《聖經》又是怎麼說的:『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箴言二十四章19~20節)『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箴言五章22節)
筆者另外想起聖經舊約士師記一章6~7節,這裡記著一位名叫「亞多尼比色」的人,他是巴勒斯坦南部比色鎮之主。他曾先後攻打過七十個國家,每個國王都成為他的階下囚。但他並不把他們一一處以極刑;乃是把他們的手和腳的大拇指都砍斷,在每日三餐時,叫這些囚犯在桌子底下拾取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藉以取樂,真是極盡殘虐凌辱之能事,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一次戰役中,所謂蓋世英雄的「亞多尼比色」,想不到會敗在「猶大」和「西緬」手裡,成為戰俘。猶大王對待他,也是把他的手腳的大拇指全都砍掉。這真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當亞多尼比色受此殘酷的刑罰時,頓然痛感道:『現在 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
藉著本文奉勸還在貪戀罪中之樂的朋友,應該及早回頭棄惡從善,歸向操報應的 神。
默想:
請聽耶和華 神是怎麼說的,祂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以西結書十八章2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