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音見證】祂是為我們而死
有一次,一陣大雨,一股洪水竟把一鐵路上的鐵橋沖壞了。有個鄉下老人經過那地,看見鐵橋壞了。便想今天火車開來,結局一定凄慘萬分。忽然聽見遠遠有轟轟的聲音,正是一列火車開來。這時他為拯救全車的人性命起見,他就不顧自己,用刀割破大腿,撕下一件白的襯衫,染上鮮紅的血液,步上一個高坡,一面大聲喊叫;一面高舉鮮紅的血衣擺來擺去,目的要叫司機看見紅的顏色,停止前駛。那時車上頭二三等乘客,有的還在吸煙,有的正在看報,有的吃好東西,有的說說笑笑,有的思想計劃,再過一點時間就可到家,看見愛人,就可看戲,就可辦甚麼事。卻不知道再過一點時候,他們就要遭遇可怕的死亡。那時老人的手仍在擺著,腿上的血繼續流著,喊聲漸低下去了。司機忽然看見紅的顏色,即刻竭力剎車,把車停住;但那老人已經倒在血泊之中;車上的人還不知道為何停車。
大家下車之後,才知道鐵橋壞了,於是大家方才醒悟過來,知道這位老人捨身流血救了他們。於是公築一墓,把這老人好好安葬,又立一塊石碑,上面寫著:「他是為我們而死。」
【回應】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 ──羅馬書三章25節
這火車上的人好比你、我,老人好比主耶穌,祂因見我們直奔地獄的路,既不自覺,還洋洋得意,所以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救我們出死入生;耶穌的死完全是替我們死的,但願我們不要再走那條死亡的路。
你與 神和好了嗎?你是否已經是一個得救的人?你有沒有藉著主耶穌與神和好? 神的救法是『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羅馬書五章10節)
切記,得救決不是你自己的功勞,你並不能叫你自己與 神和好。即便你已經是一個〝教徒〞,也就是說你已經受過洗,也領過聖餐,但是,如果你未與 神和好,那麼你就仍然是一個罪人;你雖常作(坐)禮拜,有時也讀讀聖經,也向 神祈求禱告,甚至你勸人信主,更或者你還是個傳道人;或者在教會裡擔負了很大的職任,稱為教會的長老、執事,或被擁為信徒的領袖……。但你如果沒有藉著主耶穌的死,與 神和好;沒有相信祂的死,是替你死的,是為你成就了救恩,祂是擔當了你的罪……,那你還是 神的仇敵──沉淪的罪人。 神已付出了所有的代價,已經作成了完全的救贖,主耶穌基督已經完全成就了和平。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就是「得救」與「沉淪」二者之一抉擇。
你不能因自己的義得救,你也不必因所犯的罪沉淪。得救與沉淪,就是看你肯不肯信(接受)主耶穌所成功的救恩。朋友,現在就請你禱告接受罷!請對 神說:「 神呀!我是一個罪人,謝謝你,叫你的兒子耶穌為我替死,為我受罰,叫我免去刑罰,我信,我接受這個救法,從此我能與你和好了,你收留我成為 神家中的兒子。」
默想:
親愛的朋友!既然在天下人間我們不能靠著 神兒子耶穌以外的名得救,那為甚麼還躊躇不信呢?祂是為你我而死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