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手冊第七十七期【真理問答】認識基督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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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手冊第七十七期【真理問答】認識基督的名稱

●問:基督這名稱表明什麼?

答:受膏者。

●問:這名稱在希伯來文是什麼?

答:彌賽亞。約翰福音一章41節:『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

●問:這受膏包括幾部分?

答:兩部分:祂的受膏,以及祂中保職分的資格。

●問:誰膏基督並使祂有這資格呢?

答:父 神。

●問:基督何時受膏?

答:從永遠。箴言八章23節:『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受膏)。』

●問:基督受膏是根據祂哪個屬性呢?

答:根據祂的 神性與人性。

●問:基督何時有此資格?

答:在日期滿足的時候。

●問:根據哪個屬性?

答:根據祂的人性,因為在 神性上來說就談不到資格了。

●問:為何稱之為『受膏』呢?

答:因為在舊約時代,人被封或被立得什麼職分一定要受膏的。

●問:為何此資格稱為『受膏』?

答:因為神藉此受膏,將職分上所需要的資格輸入給這人。

●問:用什麼來膏基督或使祂有資格?

答:用聖靈。使徒行傳十章38節:『 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

●問:聖靈將什麼特殊的恩賜分給基督?

答:智慧,能力,與聖潔。

●問:基督在何處彰顯祂的智慧?

答:在祂的教訓人上。馬太福音七章28-29節:『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問:基督在何處彰顯祂的能力?

答:在祂所行的神蹟上。路加福音廿四章19節:『祂是個先知,在 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問:基督在何處彰顯祂的聖潔?

答:在祂的無罪上。

●問:基督沒有原罪嗎?

答:沒有。路加福音一章35節:『所要生的聖者。』

●問:基督沒有本罪嗎?

答:沒有。約翰福音八章46節:『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

●問:基督不能犯任何罪嗎?

答:不能;因為一個自己有罪的人,不能替別人贖罪。希伯來書七章26節:『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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