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尼希米簡介:
(一)僅父親為「哈迦利亞」(餘不詳),以別於其他的「尼希米」(拉二:2,尼三:16,七:7)。
(二)他雖非祭司,卻像以斯拉一樣,是獲得波斯王重用的一個被擄的猶太人(一:11),後又曾任猶大省長(十:1)。
(三)綜言「尼希米」之見證有:
1、乃安慰眾人的:
「尼希米」其名之意為「耶和華的安慰者」──他也實在是受了耶和華的安慰,也是 神子民的安慰者,安慰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人(參林後一:1~3)。
2、乃祈禱有力的:
參 一:4~11,二:4
3、乃熱愛國家的:
(1)長途跋涉回國。
(2)不食省長俸祿,反供給猶大平民和官長150人之需用。
4、乃大有信心的:
(1)他確信 神的話不落空。
(2) 神施恩的手曾幫助了他。
(3)雖有敵人為難,卻深信:
『天上的 神必使我們亨通。我們作他僕人的,要起來建造』(二:20)
(4)又對貴冑、官長、和其餘的人說:
『不要怕他們!當記念主是大而可畏的。你們要為弟兄、兒女、妻子、家產爭戰。』──四:14
『你們聽見角聲在哪裡,就聚集到我們那裡去。我們的 神必為我們爭戰。』──四:20
5、乃極有膽量的:
(1)敵人聽見建造城牆,就百般的恐嚇、嗤笑、毀謗、攻擊,但尼希米從不膽怯,且將這一切告訴 神(尼四:4、9,六:9)。
(2)尼希米到了示瑪雅家裡,示瑪雅勸他在 神的殿中躲藏,因為仇敵要來殺他,但尼希米說:
『像我這樣的人豈要逃跑呢﹖像我這樣的人豈能進入殿裡保全生命呢?我不進去!』──尼六:11
6、乃信行合一的:
尼希米不是光在嘴上說「信」而不去實「行」的人──例:
(1)他雖知道 神已經伸出手來幫助他,也聽了他的禱告,他卻仍然用機智、趁夜間去察看牆垣,免得未開工之前及惹了注意。
(2)他雖知道 神是可靠的,但仍盡上人的本分,一手作工、一手執兵器;一半在白天作工,一半在夜間作工。
7、乃為人表率的:
他不僅是號召或督促別人去作,自己卻不動手,乃是身先士卒,親手作工,以成為人的榜樣──尼四:21~23,六:3
8、乃不徇人情的:五7~13,十三:11、17,25
9、乃恆心毅力的:
尼希米建城之工,極為不易,不但工程浩大,而且敵阻太多,雖然百姓奮勉工作,終於半途而廢。但他從不灰心,仍是恆久忍耐等待時機,終於在B.C.421年,他第三次返國時,始以52天之工而告成(六:15)。
10、乃表裡並重的:
有形之城固重要,無形之城更重要。看他如何宣讀律法書、遵守聖節期、恢復聖殿之常例、摒除不良的惡習、嚴守安息聖日、禁與外邦聯婚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