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書的背景:
 (一)寫書的時、地──
  本書約在主後50~51年間,保羅在哥林多傳道時寫的(帖前一:1,徒十八:11、1~5)。

  1、從徒十八:5和帖前三:1~6,可知提摩太帶好消息見保羅是在哥林多,時間為主後50年夏秋間。

  2、徒十八:12提到在亞該亞作方伯的迦流。迦流是在主後51年夏出任方伯。使徒行傳清楚指出保羅在此人擔任方伯前逗留哥林多城已一年半。這樣看來,保羅當在主後50年初抵哥林多,不久,西拉和提摩太與他會合,保羅聽到好消息後即寫了這封信,幾個月後又寫了帖撒羅尼迦後書。

 (二)寫書的對象──
  是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要那裡的門徒念給眾弟兄們聽(帖前一:5,五:27)。

★本書被公認是保羅書信中最早寫成的一封信,實有它的意義。

 (三)寫書的動機(原因)──
  1、根據徒十七章,保羅一行是在第二次旅行佈道時,來到帖撒羅尼迦。

  2、保羅因馬可脫隊的事與巴拿巴爭論,二人分開(徒十五:37~39)。約在主後51年,保羅揀選了「西拉」,開始了第二次旅行佈道。後來在路司得見到提摩太(徒十五:40,十六:1),乃攜同他一起經過小亞細亞、特羅亞,從海路來到歐洲的馬其頓。他們的第一站是「腓立比」,在那裡建立了歐洲的第一個教會(徒十六:8~12)。在腓利比傳道受辱,被打下監,出監以後,就經過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來到相距約有300里以外的「帖撒羅尼迦」,一連三個安息日,在猶太人的會堂講道,有不少人信主(徒十六:22~24,40,十七:1~4)。

  3、當地的猶太人非常憤怒,聳動群眾來到保羅居住的耶孫家裡搗亂,把耶孫和幾位歸信的人帶到地方官那裡,控以煽動盼亂的罪名,地方官要耶孫等擔保保羅等不再犯事,才將他們釋放了。

  4、耶孫漏夜送他們出城,他們就去到西部50里以外的「庇哩亞」傳道,又引起騷動;不久保羅自己先來到南部200里外的「雅典」後又召西拉和提摩太到此(徒十七:10~16);保羅因聽見教會情形,心中非常掛念,於是打發提摩太到帖撒羅尼迦去,自己卻留在雅典(帖前一:3,三:1~2),後因在雅典的工作效果不佳,於是來到哥林多(徒十七:21、22、32~十八:1),這時提摩太從帖撒羅尼迦帶來一些好消息報告(帖一:3,二:13,三:6、9),而且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正在遭受逼迫,以及有人誤解主道,對於「主的再來」的真理起了疑惑,他們以為死了的人,不能得著 神的祝福(在基督再來時無分),所以便覺憂愁(帖一:6,二:14,三:3、4,四:3~5、13~17);因此就寫了這封書信,要給他們帶來一些安慰和勸勉。


網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