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傳道──
  1、第一次旅行佈道:徒十三:1~十四:28
  2、第二次旅行佈道:徒十五:36~十八:22
  3、第三次旅行佈道:徒十八:23~二十一:17
  4、第四次旅行佈道(羅馬之行):徒二十三:11 ~二十八:16

 (六)著書──
新約中的書信共有21卷,其中至少有13卷是保羅所寫,分別為:
  1、第二次旅行佈道──2卷:帖前、帖後
  2、第三次旅行佈道──4卷:林前、林後、加、「羅」

  (1)寫羅馬書是在一個名叫「該猶」的哥林多信徒(林前一:14)家中(羅十六:23),故本書應是寫於哥林多(徒二十:2,羅十五:25~26→保羅計劃送捐項救濟耶路撒冷的窮困弟兄,在哥林多住了三個月時所寫)。
  (2)時間在主後56~58年間。

  3、第一次在羅馬下監──(監獄書信)4卷:弗、腓、西、門
  4、第二次在羅馬下監──(教牧書信)3卷:提前、提後、多

 (七)生活──
  保羅原是以製帳蓬為業,自食其力,並且助人傳道(徒十八:3,二十:34,帖前一:9)。至於他以後的行程,是否按照計劃去了西班牙(羅十五:23、28),不得而知。

 (八)殉道:
  據說保羅旅行佈道回到希臘、小亞細亞,周遊教會的時候,約在主後六十五年左右,羅馬城內發生大火,燃燒大半房屋,這原是尼祿王暗中遣人縱火所起,惟尼祿王又散布謠言說是基督徒放火。因此保羅就被官府捉拿,告他是基督徒的領袖,再將他下監,約在主後六十七年被殺為主殉道了。(參 提後四: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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