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飛揚營會專題大綱】
壹、得著基督的生命
~認識得著救恩唯一的途徑~
- 【前言】
- 【本文】
一、福音最根本最要緊的內容:
主耶穌親自的教導與吩咐──路二十四:47-48
1、人需要悔改。
2、主赦罪之道。
彼得在建立教會時的宣告──徒四:12
保羅傳福音的原則與信息──林前二:2,十五:3-4
1、神的兒子耶穌是福音的中心。
2、只傳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3、在 神面前承認我們是罪人。
4、相信 神兒子基督替我們死。
5、相信耶穌基督的埋葬與復活。
──使我們稱義得生命(羅四:25,五:18)
二、神設立救恩的原因與方法:羅三:21-31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 神的榮耀──(23節):
1、有 罪(原罪,罪性):
因為不認識神。(羅一:28)
因為出自亞當。(林前十五:22)
都在罪權勢下,罪人的地位。(羅五:12)
2、有罪行(羅三:20):按 神的標準。
神的慈愛與公義,都需得滿足──(23-25節):
1、神起初創造人的本意,是要賜恩福給人。(創一:27-28)
2、神公義的要求,人的罪必須按工價清償。(羅六:23)
3、神的慈愛用忍耐寬容,不願人沉淪滅亡。(彼後三:9;提前二:4)
主的替死代贖,是唯一的途徑──(24-25節):
1、律法的施行無效,必須在律法外尋找救恩途徑(羅三:20-21)
2、耶穌捨命流血替死,擔當了我們的罪責與罪刑(彼前二:24)
3、因祂是神的兒子,所以能在神前擔當眾人的罪(羅五:18-19;撒下十八 :3)
4、耶穌只需要一次獻上自己,就能永遠除掉了罪(來九:25-28)
祭司獻祭是針對獻祭人的罪行;耶穌獻上自己所除掉的,乃是罪惡本身, 解決我們的罪(罪性)。
5、誰接受贖價?
人的信是接受神所作成的救恩──(22、25、27節):
三、耶穌基督救恩的基本信息:
相信──
悔改──
赦罪──徒二:38
1、赦免我們的 罪(罪性):
2、赦免我們的罪行:(彼前二:24)
得救──
重生──
稱義──
成聖──
-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