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事都不能隱藏 ~
【故事】
從前北京有一位郵遞員。早上六點鐘開門出去,見門口有一只大籃,裡面有剛生下來的嬰孩,還有一封信,信底下有一包銀元,信的大意說:誰撿到這個嬰孩而撫養他,就可以得這五百塊銀元。這位郵遞員貪財又不願養活嬰孩,竟然慘無人道的用自行車把嬰孩輾死而跑開,急忙把銀元拿回家和妻子數點。不一會兒他六歲的孩子跑到馬路上,不慎被汽車輾死,當時有位警察跑到他的家裡告訴他:「你的孩子被輾死了。」他抵賴說:「不是我輾死的,是別人輾死的。」警察覺得他的話有疑點,又看到桌上那麼多的銀元,就追問他:「這麼多的錢是哪裡來的?」他以為事情已經被警察知道了,只好如實供出,遂得到應得的刑罰。
【回應】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廿八:13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可四:22
我們的罪也是這樣,你越想遮掩,罪的控告聲音便越大。而:
(一)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可以隱藏的──這是針對撒但的詭計、以及人墮落的光景來說的。
(二)亞當墮落以後的第一個動作,就是『隱藏』、開始遮蓋自己→此乃黑暗的一個表號。
(三)從人、 神兩方面來看──
1、在人這方面:
(1) 人常有掩藏(對著事物而言)、隱藏(對著人而言)的動作,因為人裡面有軟弱,外面就帶下此動作。
(2) 神有個律──所有的萬物、萬有,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即便人以為是能隱藏、隱瞞的事,但在 神面前卻一點都不能逃避。
2、在 神這方面:
(1) 神本是『自隱的神』,祂常用祂大能的膀臂來隱藏、來遮蓋我們在祂的翅膀底下。
(2) 保羅常提及, 神在創立世界以前的諸多『奧秘』──隱藏的奧秘(西一:26)。
(3) 為甚麼 神會有隱藏、掩蓋的事出現?實乃都有時空的效用──
甲、為了讓我們看見時空中要發生的事,其實這在 神而言,祂是早已定規的了( 神所定規的事祂必定顯明──這是就著我們對 神的認識來說)。 神國的奧秘,雖然一時隱藏起來,後來總要向人顯明。耶穌基督的道理是光明的、公義的、沒有秘密,我們無需隱瞞(即當在人前勇敢的認祂──太十:32,可八:38),應當向全世界公開的宣揚出來(太十:26-33,約十八:19-21)。
乙、因為我們還活在時空中,所以對 神就常常不認識,才會顯出一個隱藏、一個遮蓋──這也就看見,今天為甚麼我們聽 神的話卻聽不清楚?對 神的心似乎是打開的,卻常常還是遮蓋的;似乎是絕對的、完全的,卻常常還是有瑕疵的原因。
丙、這就說明了 神乃是那樣的榮耀、完全,而人在時空中,裡面失去了正常的光景,在 神面前失去了正常的地位(落在罪、世界、己的裡面)。
【默想】
其實這世上哪裡能有遮蓋的事?人活在 神面前都是敞開的,一遮蓋產生的就是羞辱!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1月12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