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慈待人能憐恤 ~
【故事】
法國有這麼一段的歷史故事:有一個國王,在他登上王位之前,曾被人戴上鎖鍊囚禁在監獄裡,過著極為艱辛的日子。後來他登上王座時,左右手都勸他趁機報復,並且提供了一份很長的名單給國王參考。國王仔細的瀏覽每一個名字,這些的確都是曾經陷害過他的人。他一邊看,一邊拿一枝紅色的筆在名字上面劃一個十字的記號。這個消息立刻傳到名單中的人耳中,他們都以為很快的就將被處死,害怕得直打哆嗦,遂一面聯名向國王求饒,一面準備作逃亡的打算。國王召集了所有人,對他們宣佈說:「名單中所有的人本都是該處死的,但我在名字上劃上十字的,不是刑罰的記號,乃是代表我的饒恕。」
【回應】
『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
世上最大的愛,就是 神的兒子為我們上十字架,而今天基督徒講要愛人,並不是基督徒能去愛,實在是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祂不但先愛了我們,而且祂還要透過我們,去愛那些我們這個天然人根本不能去愛的人。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太十八:33
在聖經裡我們發現不討 神喜悅的事情有許多,其中祂最憎惡的事之一,就是祂的兒女不肯饒恕──蒙赦免的罪人卻毫無憐憫之心,領受 神恩惠的人卻毫無恩慈,這在 神眼中實在是醜陋至極的行為。
主耶穌是那樣的期待我們,能像祂對待我們一樣的去對待別人。在太十八:23-35這個比喻中的僕人,也許可以得理不饒人,極力追索人家欠他的債(只不過區區 5兩銀子),但基督徒與人的關係,不是基於講理,而是在於恩慈(蒙恩免了千萬兩銀子)。我們不應當牢記別人的過錯,也不應該力爭公道,因為,儘管我們的要求是多麼的合理,然而那得理不饒人的行為,卻是罪惡的。
【默想】
弟兄姊妹應當在主裡看見, 神是多麼的希望我們『以恩慈相待』、『能彼此憐恤』──即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7月12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