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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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尼希米簡介:

(一)僅父親為「哈迦利亞」(餘不詳),以別於其他的「尼希米」(拉二:2,尼三:16,七:7)。

(二)他雖非祭司,卻像以斯拉一樣,是獲得波斯王重用的一個被擄的猶太人(一:11),後又曾任猶大省長(十:1)。

(三)綜言「尼希米」之見證有:

1、乃安慰眾人的:

「尼希米」其名之意為「耶和華的安慰者」──他也實在是受了耶和華的安慰,也是 神子民的安慰者,安慰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人(參林後一:1~3)。

2、乃祈禱有力的:

參 一:4~11,二:4

3、乃熱愛國家的:

(1)長途跋涉回國。

(2)不食省長俸祿,反供給猶大平民和官長150人之需用。

4、乃大有信心的:

(1)他確信 神的話不落空。

(2) 神施恩的手曾幫助了他。

(3)雖有敵人為難,卻深信:

『天上的 神必使我們亨通。我們作他僕人的,要起來建造』(二:20)

(4)又對貴冑、官長、和其餘的人說:

『不要怕他們!當記念主是大而可畏的。你們要為弟兄、兒女、妻子、家產爭戰。』──四:14

『你們聽見角聲在哪裡,就聚集到我們那裡去。我們的 神必為我們爭戰。』──四:20

5、乃極有膽量的:

(1)敵人聽見建造城牆,就百般的恐嚇、嗤笑、毀謗、攻擊,但尼希米從不膽怯,且將這一切告訴 神(尼四:4、9,六:9)。

(2)尼希米到了示瑪雅家裡,示瑪雅勸他在 神的殿中躲藏,因為仇敵要來殺他,但尼希米說:

『像我這樣的人豈要逃跑呢﹖像我這樣的人豈能進入殿裡保全生命呢?我不進去!』──尼六:11

6、乃信行合一的:

尼希米不是光在嘴上說「信」而不去實「行」的人──例:

(1)他雖知道 神已經伸出手來幫助他,也聽了他的禱告,他卻仍然用機智、趁夜間去察看牆垣,免得未開工之前及惹了注意。

(2)他雖知道 神是可靠的,但仍盡上人的本分,一手作工、一手執兵器;一半在白天作工,一半在夜間作工。

7、乃為人表率的:

他不僅是號召或督促別人去作,自己卻不動手,乃是身先士卒,親手作工,以成為人的榜樣──尼四:21~23,六:3

8、乃不徇人情的:

五7~13,十三:11、17,25

9、乃恆心毅力的:

尼希米建城之工,極為不易,不但工程浩大,而且敵阻太多,雖然百姓奮勉工作,終於半途而廢。但他從不灰心,仍是恆久忍耐等待時機,終於在B.C.421年,他第三次返國時,始以52天之工而告成(六:15)。

10、乃表裡並重的:

有形之城固重要,無形之城更重要。看他如何宣讀律法書、遵守聖節期、恢復聖殿之常例、摒除不良的惡習、嚴守安息聖日、禁與外邦聯婚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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