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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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心之能力

或有人說,何以「信心萬能」?為什麼『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呢?原來信心自身不能作什麼,正如電線自己無電力,不具熱力,但是它卻能引電池之電供人使用,照樣信就是 神施權之機緣,信就是支取 神恩之惟一工具,是人與 神發生關係之絕妙電線。當日那個血漏婦人一摸耶穌的衣裳,耶穌就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可五:25~30),同時這種能力就到達了婦人身上,她的災病就得了痊愈。可見信心又好比 神顯能力的管子,人的信心有多少, 神就有多少之出發點,就有多少顯恩能之憑依。原來救恩、榮耀、能力、慈愛,都屬乎神。祂不改變,祂不失信,祂無偏心,祂無成見,只等著人這方面給祂機會──信,祂就能盡量擴展祂所欲為的,顯其權能,施其豐富,彰其奇妙,成其美旨。因為祂是獨行奇事的 神,那聖者說:『你們將誰比我,叫他與我相等呢?惟有我是 神,除我以外,沒有救主。』並且『祂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向祂有信的人,信得著祂的人,所以真要省察自己有信心沒有。因為道學知識,身任要職,熱心服務等,都不能代替信心。猶大就是一個例子,他雖跟過主三年多,但主說他是魔鬼;因他從未以信與主結合。 神對一個無信的人,不能作什麼。(太十三:58)

或有人說,何為信心?原來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如果看見了才信,那就不能稱為信心;反過來說,信所沒有看見的,纔是信心。一次主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多馬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耶穌來站在當中,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 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由此數節經文中,可以見出信心之義──沒有看見就信;又可見出信心之價值──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因此更要省察自己有信心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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