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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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七章

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六:19節上),即第七章的光景──屬乎肉體是已經賣給罪了(七:14);肢體中有個犯罪的律,把我們擄去,叫我們服從它(七:23)。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六:6)。

★★ 所以本章的經歷乃在第六章之前。若有人經過了第六章,卻仍出現第七章的光景,就顯然是不對的了。

九、第八章

(一)如今那些在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八:1)──

『如今』──乃是經過了第六章;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六:19節下),即成為「體貼聖靈」的人,而進入第八章的經歷,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惡行,結出「成聖的果子」(由第八章13節成就十二:2~十五章)──以上是八:1~14

※ 說明:體貼(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惡行,身體自然就不能效法這世界………、愛人不虛假………、不以惡報惡………。即加拉太書五章18節被聖靈引導,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22)。

(二)在這路程上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八:17)──

1、十架路程,前面有「榮耀的吸引」(八:18~25)。

2、十架路程,外面有「恩典的扶持」(八:26~30)。

3、十架路程,裡面有「生命的供應」(八:31~39)。

★★ 本章是羅馬書的最高峰!

十、第九章

(第九~十一章,保羅以以色列人的失敗,警戒並激勵在羅馬的弟兄姊妹,加強進入第十二章──『所以第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

(一)由第八章帶下這樣榮耀的盼望與救恩,使他對以色列人更有負擔,因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都是他們的,他們竟然因不信而失落了,這是保羅的憂愁──(1~13節)

(二)一切的恩典在乎 神的應許與憐憫,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外邦人「憑著信」,卻得著了──(19~3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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