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十歲生日感言(上) ~
【前言】
今天(2021年 3月16日),微僕寄居在世滿了七十年。
七十歲,總以為還是很遙遠的日子,今天悄然來臨了。
七十年來,從蒙恩得救又清楚住在基督裡也有五十五年之久。感謝 神!揀選我這個至微小、至貧窮、真不配的人,還能在不住的感恩及前進的服事中邁入七十一歲。
分享自己的一些經歷,只為見證:「死而復活的基督,成了我的生命」,以及「活出基督的所是,成了我的生活」,這是何等真實且榮耀的事情。
壹、蒙召為服事:(感恩服事五十年)
【經文】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提前一:12)
(一)感謝 神!
我竟能活到七十歲,這真是神蹟!
(二)感謝家人!
- 妻子玉珍與我結縭42年,聚少離多、無怨無悔,幫助安慰,盡心盡力!
- 犬子祈緯祈逵均已成年,從小至今、在基督裡,媳婦孫女,深得我心!
- 榕姊育弟萍妹情感深厚,各家蒙恩、以愛傳家,姪甥有成,均能盡孝!
(三)感謝教會!
在中部開拓十二處基督的教會,未違起初異象使命和責任!
(四)感謝同工!
成立真善美協會,二十二年來同工同心同行,能有效配搭!
二、五十年的服事:
(一)59年在淡水清楚呼召:「到軍中去」
(二)60年 8月11日~64年 8月11日:在「陸軍財務經理學校」讀書。【積穗團契】
(三)64年 9月 6日~66年 6月:在金門(野戰部隊)【開始晨更】
(四)66年 6月~68年 6月:在嘉義、台北(野戰部隊)【教會配搭】
(五)68年 6月18日調職「國防管理學院」【學生團契】
(六)67年起,即在「台中基督的教會」兼職傳道(共17年)。【教會服事】
(七)84年 8月11日退伍迄今。【全職事奉】
(八)88年 7月 1日,成立「真善美協會」:
- 在各處設立「基督的教會」(共12處)。【設立教會】
- 投入監獄、長青、海外(中國、緬甸)宣教及文字事工。【福音拓展】
(九)108年 3月17日「佳音基督的教會」遷入新會堂。【查經栽培】
(待續)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16日清晨
~ 七十歲生日感言(中) ~
貳、服事的異象:(靈裡清楚的看見)
【經文】
『耶和華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詩一三一: 1
『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耶三十三: 1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把你從埃及地領上來;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八十一:10
一生堅信『没有異象(默示或 神的呼出),民就放肆(死亡)』,所以,始終堅持「本著聖經、靠著聖靈、高舉基督、成全聖徒」的啓示與看見。
一、啟示:
(一)承接諸虧欠──門18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門18
(二)主託主負責──林後八:12
『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
(三)開門不能關──啟三: 7
『你要寫信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
二、看見:
(一)感動就行動──賽四十二:22,太二十五:35、36
『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賽四十二:22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太二十五:35、36
(二)不作就後悔──羅十三: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三)大家一起來──傳四: 9-12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四: 9-12
一根蠟燭能燒多久?能有多亮的光?兩根蠟燭就必多些,三根、四根……就能匯集成大光!一個人力量非常有限、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三股合成的繩子就不容易折斷; 神國的事工,沒有專利、沒有獨佔,只有呼籲:『來罷!我們一起來建造。』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17日清晨
~ 七十歲生日感言(下) ~
參、服事的持守:(始終如一靠靈行)
『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19-20
『我必不致死,仍要存活,並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詩一一八:17
『我(他們)得了啟示,…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一:12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7
因為有 神的話不住地提醒,有 神的靈不停地啓示,更有 神的愛不斷地激勵,故此,五十年來没有輕忽或違背起初呼召服事的異象。
一、【服事的原則】
- 我是 神自己選召的器皿,不是任何一個地方或團體的「雇工」,故我不必看人的情面、也不需討人的喜歡、更不受從人來的榮耀,我只向那召我的 神負責,盡心竭力地把從 神而來的託付(裡面的感動)作好,一心只為討祂的喜歡,所有的服事都必須是能在祂面前交帳才行。
- 完全按照聖經的精(靈)意來服事,或勸勉、或交通、或教導、或治理、或相交…等,絕不陷入「感情」或「傳統」的暗礁中。
- 我清楚自己在 神家中的身份(地位) ──是「 神的兒子」、與眾弟兄姊妹在基督裡「同作弟兄」的,故不高舉外面的職稱;我亦明白自己服事的態度,不是高高在上、居首作頭、發號為王的指揮官,我乃是一個作「 神的僕人」的弟兄,是眾人可以按靈裡的需要隨時吩咐或差遣的。
二、【服事的作法】
以「六何」思考:何人、何時、何事、何地、如何、為何?
三、【服事的經歷】
「於歡喜而不執;
於難處而不憂;
於逆境而不拒;
於順境而不傲。」
四、【服事的體認】
有「苦」,才配背十架;
有「累」,才配作牧人;
有「忍」,才配算經歷;
有「容」,才配稱智慧;
有「靜」,才配是修養;
有「捨」,才配有所得;
有「做」,才配真擁有。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 3月18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