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儆醒僕人的比喻(上) ~
經文:路加福音十二章35-40節
【前言】
在端午節靈修會的第三堂【橄欖山──專心等候主再來】,曾分享「十個童女的比喻」,受聖靈感動與催逼,針對【儆醒】與【預備】要引路加福音十二章35-40節,耶穌曾講過的【儆醒僕人的比喻】再提醒!
★僕人的責任→儆醒等候主人回來
(一)僕人當有的光景──(35節)
『你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
1、【腰裡束上帶】:
『腰裡要束上帶』──意即:
(1)【豫備】的光景:
中東地方的人,多穿寬鬆且長而搖曳的衣裳,當要工作或行路時,必須『束上腰帶』,才不致妨礙手腳的行動──象徵一個工人(基督徒)【豫備】好隨時接令行動。
(2)【真理】的裝備:
保羅說:『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以弗所書六章14節),『帶子』即代表【真理】,基督徒當重視隨時【裝備】(『束腰』)聖經真理。
(3)【僕人】的身分:
腰裡束帶也代表我們是管家而不是東家,所求於管家的是【忠心】(哥林多前書四章 2節,提摩太前書一章12節)。
2、【燈也要點著】:
『燈也要點著』──意即:
(1)【生命】的流露: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1節)──象徵保持生命的見證,直到主來。
(2)【生活】的見證:
基督徒在這黑暗的世代中,背負著基督的見證(『點著燈』),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立比書二章15-16節),一步步走出世界,迎接那要再來的基督。
(3)【聖靈】的充滿:
基督徒是世上的光,我們的『燈』(就是「靈」,參箴言二十章19節)要時時『點著』──即保持著被『聖靈充滿』的光景,才能歸榮耀給父 神。
(二)僕人當盡的責任──(36節)
『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
1、基督徒的使命乃是「等候」我們的主;【豫備迎接主的再來】,乃是我們生活應有的基本態度。
2、只有儆醒『等候』主的人,才能聽見主『叩門』的聲音,也才能『立刻』給祂開門(參啟示錄三章20節)。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6月15日清晨
~ 儆醒僕人的比喻(下) ~
經文:路加福音十二章35-40節
(三)僕人所得的賞賜──(37-38節)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儆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僕人這樣,那僕人就有福了。』──
1、主人必叫他們坐席:(當作朋友)
2、自己束帶進前服事:(服事朋友)
(1)主不止在今生服事我們,並且在將來祂還要服事我們;從祂死在十字架上,一直到永遠,主都是在服事我們。
(2)主在十字架上,是以祂的【生命】來服事了我們(參可十:45);主在今生,是藉著【聖靈】正在服事我們(約十六: 7);主在將來,是【親自】服事我們。
(3)我們不止一次欠主的債,作一個白受恩典的人;我們也是永遠欠主的債,作一個永遠享受恩典的人。
(4)當時羅馬人把夜間分為四更(參可十三:35),猶太人則分為三更(參士七:19)。若按羅馬計時法,一更天指晚間六時至九時;二更天指晚間九時至半夜;三更天指半夜至凌晨三時;四更天指凌晨三時至六時。但若按猶太計時法,一更天指晚上九時至午夜十二時;二更天指午夜十二時到凌晨三時;三更天指凌晨三時到六時。
(5)『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指深夜或凌晨,都是人最熟睡的時刻。
(四)提醒門徒要預備──(39-40節)
1、儆醒:(39節)
『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就必儆醒,不容賊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1)為何要儆醒──因為知道主快來了
甲、『知道』──認識,瞭解(本節第一個『知道』指外面客觀的知道,第二個『知道』指裡面主觀的知道)。
乙、『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賊的特點有二:
A在人意想不到的時候突然來到。
B專找值錢的東西偷去。
丙、『家主』豫表信徒;『家』指我們的靈、魂、體,以及我們的行為和工作;『賊』豫表主耶穌,祂的降臨乃像賊一樣突然來到。
(2)要如何儆醒──絕不容賊挖透房屋
甲、『挖透房屋』──豫表主耶穌再來的時候,要察驗我們得救以後的一切。
A乃是出乎意外地突然臨到,並且只取走生命成熟的信徒。
B賓路易師母說:「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日起就是儆醒。」我們當對於仇敵、世界、自己,常常的儆醒。
2、預備:(40節)
『你們也要豫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1)為何要預備──因為想不到的時候主耶穌就來了
甲、『你們也要豫備』──本節是接續39節,故『豫備』是指儆醒防備賊說的。
乙、『人子就來了』──『人子』是主在國度中的名字(參太十九:28;約五:27-29),以「人」的資格作王。
(2)要如何預備──應當快快的為主積極作工
甲、我們須要『豫備』自己,盼早日在主裡長大成熟,並且生活要『儆醒』,在主裡敬虔度日。
乙、因為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所以應當快快的為主積極殷勤作工。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6月16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