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禱告 聚會(文/李敏椿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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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飛揚營會專題大綱】

參、活出基督的生活

~基督徒應活出屬靈的生活─聚會、服事、奉獻~

(太十八:20,來十:24-25,徒二:41-42;林後五:14-15,彼前二:9,羅十二:11,西三:22-24;瑪三:8-12,林前十六:1-2,提前六:6-10,林後九:6-8)

壹、聚會~

一、什麼是聚會(聚會的定義):來十二:22-23

★ 「聚會」,就是眾聖徒們,奉主的名,在聖靈裡的交通,在身體裡的聚集;是人在地上、心在天上,身體在時空中、靈魂在永恆裡的聚集及交通。

二、聚會的重要:

是 神的要求──來十:25

  1. 為什麼不可停止聚會呢?
  2. 神給我們的恩典有兩類:一類是個人的,一類是團體的。

是教會的見證──

是自己的需要──

  1. 能行在神的光中:
  2. 能與主耶穌同在:太十八:20

貳.服事~

一、服事的重要:

是 神的託付(命令)──彼前二:9,林後五:18

是 神的恩典──

是靈命的需要──

二、服事的定義:約六:29

三、服事的態度

  • 忠心──林前四:2,提前一:12
  • 謙卑──箴三:34,腓二:3
  • 合 神的心意──出廿五:9
  • 團隊的服事──分工與配搭
  • 不事奉二主──太六:24

【小結】

★ 神所要的服事是絕對的──例如:

★ 在服事的態度上,絕對要將神居首位,否則服事就失去了意義,就不蒙悅納了。

★ 神乃是要我們『時時事奉』──約十二:26

參‧奉獻~

一、神兒女的本份:

二、舊約清楚教導:瑪三:8-10

三、積財寶在天上:太六:20,十三:23,徒十一:29

四、福音廣被傳揚:

五、人必更多蒙福:路六:38,林後八:12,九:7-8,徒廿:35

【默想】

  • 我是 神的兒女,一切也都是 神所賜的。
  • 我願意聽從 神的話,把財物獻上給 神。
  • 我知道甚麼是當納的奉獻,和樂意的捐獻。
  • 我願意盡我的力量,奉獻支持教會的事工。
  • 我相信因著我的奉獻, 神也必然記念我。

真善美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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