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退修會默想受命】
◎ 神看為重要的事 ◎
經文:太六:25〜34
【前言】
感謝主,讓我們有一段安靜的時間來思想「神看為首要的事」。
有些人生的「大事」,會令我們感到很興奮。我們大多數人都會記得第一天上學的「大事」;我們的父母,亦可能記得我們第一次學會走路或開始說話的「大事」……。
(一)最大的諫命是什麼?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6〜38篇
『夫子,律法上的諫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二)我們爲何要愛神?
――約翰壹書四章19篇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三)作門徒的先決條件?
――路加福音十四章28、31篇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本論】
(一)首先是你的弟兄,然後是你的禮物。
――馬太福音五章23〜24篇
『若你在祭壇前上禮,想起你的兄弟對你怎樣,就先放下禮物,去和他和好,然後再上禮。』
(二)首先是屬靈的事,然後是屬世的事。
――馬太福音六章23篇
『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也要加求你們了。』
【結論】
藉著本次退修會安排「靈修默想」的機會,請您找一個安靜的地方單獨地與主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