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論】
本段所言即是「全人的得救」,當初三一 神照自己的樣式所造的人也是三而一的人──有靈、有魂、有體。
(一)人的靈與魂是可以分開的(來四:12),聖經的用法,靈與魂是有分別的:
1、人既有靈,即有靈智、靈覺,可與靈界交通(伯三十二:8,箴二十:27,路一:47)。
2、人有魂,就有自知自覺。
3、人有體,就有感覺,而有視、聽、嚐、嗅、觸,五種感覺。
本段所言即是「全人的得救」,當初三一 神照自己的樣式所造的人也是三而一的人──有靈、有魂、有體。
1、人既有靈,即有靈智、靈覺,可與靈界交通(伯三十二:8,箴二十:27,路一:47)。
2、人有魂,就有自知自覺。
3、人有體,就有感覺,而有視、聽、嚐、嗅、觸,五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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