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僕惡僕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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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僕惡僕的教訓(一) ~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5-51節

一、善僕的條件:太二十四:45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

1、『忠心』是對主,就是不負主的託付;『有見識』是對弟兄,就是懂得別人的需要是甚麼。

2、『僕人』──原文是【奴隸】,我們並不是屬於自己的人,乃是主用重價買回的奴僕(參林前六:19-20)。

(一)他為主人所派

『為主人所派』──這句話說出事奉的源頭,乃是出於主;並非任何「人」或「團體(機構)」的差派。

(二)管理家裡的人

1、『管理家裡的人』──『管理』不是轄管,乃是照顧(參彼前五: 2- 3);『家裡的人』──就是信徒(參弗二:19)。

2、我們信徒在  神面前的身分,一面是  神家裡的人,一面也是祂的僕人;千萬不要以為所謂『牧師、傳道人』等全時間服事主的工人才是僕人。

(三)按時分糧給人

『按時分糧給他們呢?』──每一個信徒無論大小,在  神的家裡(教會)都有一份應盡的職責,即按著  神的時候向身邊的聖徒分享屬靈的供應,例如:為軟弱的肢體禱告、把讀經所得的亮光交通給別人、愛心的探望和關懷等。

★本節提醒:

 1、『忠心』──就是對主的話不打折扣,主怎樣說,我們就怎樣做;

 『有見識』──就顧到人的需要,人需要甚麼,我們就供應甚麼。

2、信徒往往以自己的看法為看法,這就是不忠心;也往往不顧別人的需要,凡自己所有的都要硬塞給人,這就是沒有見識。

3、我們常患的毛病是:【有忠心卻無見識】,或【有見識但無忠心】,或者【既無忠心又無見識】,這些情形叫我們不能好好盡職。

4、『分糧』──就是把  神的話和  神的東西服事給人,叫人得著生命的滋養。(現在能分糧是『趁著白日作工』,將來黑夜來時即『無工可作』)

二、善僕的獎賞:太二十四:46-47節

(一)善僕蒙福──太二十四:46

『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

1、『主人來到』──即指主耶穌再來的時候。

2、『那僕人就有福了』──『福』不是今世的福,乃是國度的賞賜。

(二)善僕受賞──太二十四:47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1、『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就是在國度的實現裏,得著權柄掌管城池(參路十九:17-19)。

2、我們信徒今日若不能妥善『管理家裡的人』(參45節),就不能盼望那日可以『管理一切所有的』;主今天所給我們的託付,不過是實習、操練和豫備,好在將來得著更大的真實的託付。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7月22日清晨

~ 善僕惡僕的教訓(二) ~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5-51節

三、惡僕的光景:太二十四:48-49

(一)惡僕的心態──太二十四:48

『倘若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

1、『那惡僕』──並非指沒有得救的人,因為他的『心裡』承認主耶穌是『我的主人』。

2、惡僕為【惡】的主要原因,乃在他以為主【必來得遲】;凡對主的再來沒有正確的認識的人,很可能會變成惡僕。

3、凡不信主快來的;這人就是惡僕;有的惡僕雖然口裡掛著說「主必快來」,但心裡卻以為主『必來得遲』。

4、我們必須有『願主快來』的態度和心願,所以要常常禱告說:『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廿二:20)。

(二)惡僕的惡行──太二十四:49

『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喫喝。』──

1、就動手打他的同伴:

(1) 『同伴』──是指同作僕人的弟兄,我們信徒乃是『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同作弟兄(伴)的』(參啟一: 9)。

(2) 『動手打』──不一定是指實際的打人,凡我們用言語、態度,使聖徒心裡難過、受傷、跌倒的,都算是打人。

2、和酒醉者一同喫喝:

(1) 『酒醉的人』──是指貪戀現今的世代,放蕩不受約束的人(參弗五:15-18),包括墮落失敗的信徒和不信的世人。

(2) 我們千萬不可在事奉中,踐踏、傷害那與我們一同配搭作工的弟兄姊妹。

(3) 我們若沒有將主再來的盼望一直活畫在我們的眼前,就容易放縱自己,一面虧待信徒,叫他們受到言語或態度的傷害,一面與屬世和屬肉體的人為伍,追逐罪中之樂。

四、惡僕的懲治:太二十四:50-51

(一)主人突然回來──太二十四:50

『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

1、『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太二十四:36),若有人宣稱他知道主豫定在某日某時再來,可以斷定他必是假先知無疑。主曾說『連子也不知道』,祂是站在虛己、順服父  神的地位上,甘願不知。

(二)重重地處治他──太二十四:51

『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1、『重重地處治他』──原文字義是『將他切成兩半(或作腰斬)』,或『將他分離隔開』。

2、『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

(1) 『假冒為善的人』──是指有名無實的宗教徒。

(2) 『同罪』──意即同得其分。

3、『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1)『哀哭切齒』──是指悔不當初,可惜時不我予。

(2) 凡口裡雖說主必再來,心裡卻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的人,主必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突然降臨,把他和其餘的信徒隔開,暫時受到該得的懲罰,那時,他們就要懊悔莫及了。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7月23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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