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三個滅亡的人(一) ~
耶穌提醒門徒:『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五章16節
又說:
『…你們的義(指行為)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20節
以下提三個失去好行為的見證而成了滅亡的人,作為警戒!
一、亞干──聽道卻不行道的人
約書亞記中所記載的亞干,在以色列人出征時,約書亞吩咐不可取當滅之物,然而亞干明明聽見了,卻仍拿了當滅之物。亞干或許自以為只是以色列軍隊中的一員,他一個人拿了東西,又有誰知道呢?我們所信的這一位 神,祂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也無所不看,誠如詩篇一百三十九篇 2- 3節所說:
『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
亞干是聽見了,代表他是聽道的人;可惜的是他的所行,不是他所聽的,也就是說他的裡面沒有這個能行的生命。我們再想想:這是甚麼原因?我們先來思想一般人會來聽道的原因是甚麼?
(一)生命虛空:
『…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甚麼益處呢?…萬事另人厭煩,人不能說盡。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道書一章 2-11節
人追求日光之下的東西,但日光之下無新事,而且『都是虛空,都是捕風』,所以人想到應當要追求日光以上的東西。
(二)人皆有罪: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馬書三章10-18、23節
神是創造的 神,也是統管萬有的主宰,既然一切都在祂的管理中,祂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已經定規了『罪的結局乃是死』,而世人均在罪中,既有罪的因,當然就有罪的果;這罪的果不只是現在、且直到將來。所以人來聽道,是要找解決罪、脫離罪、赦免罪的方法。
(三)需要幫助:
『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詩篇一百二十一篇 1節
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的探取、經驗的累積、生活的感受、以及體力的衰退…等,人不再敢大言不慚的說:「人定勝天」、「雙手萬能」、「有我在天下無難事」…之類的狂語;反之,人在與歲月、生命賽跑之後,人發現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還真多呢!所以人會盼望有一個超自然的力量來解決人所不能的,這個超自然的力量就是我們所傳、所說、所見證的真 神,也就是大家所信靠的這位真 神上帝。
亞干為甚麼滅亡呢?因他拿了當滅之物。這對我們基督徒尤其是個嚴重的提醒:甚麼是當滅之物?就是 神說不可以拿(碰、摸、吃、看…)的東西,這是 神對祂所創造之人的第一個吩咐,也是最重要的吩付:就是要祂的兒女聽話、聽命,就是遵命而行。我們回想 神起初創造天地時,當祂造了人後,祂就對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二章16-17節
可是人是怎麼做的呢?聽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是,當人的生命失去正常的時候(就是不能牢記 神的話的時候),人的所做,就是違背 神的所說。而今天自己以為站得穩的要謹慎,因為經上說: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七章20節
神也知道人不能完全做到,所以在新約時代,祂親自(賜下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生命,我們也唯有一直的住在基督裡,才能不犯罪、因為經上說: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翰壹書二章 1節
『…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翰壹書三章24節
『…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凡從 神生的,必不犯罪,…』──約翰壹書五章 3- 4、18節
由亞干的例子, 神除了叫我們看見他拿了不該拿的東西外, 神更給了亞干一條悔改的路── 神並沒有直接指出是他拿的,要約書亞去抽籤,這就是給亞干機會悔改。然而他「以為」 神不知道,所以我們可以肯定的說:亞干的滅亡在於他不肯認罪悔改。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4月29日清晨
~ 談三個滅亡的人(二) ~
二、財主──忽略生命救恩的人
這個財主代表「 神家裡的人」,因為他說:『我主亞伯拉罕』,而亞伯拉罕也稱他為:『我兒』,所以他是亞伯拉罕家中的人。
財主滅亡的原因不像亞干是由於「犯罪」的因素,雖然他生前極重吃、喝、穿等的享受,但嚴格的說這還只是表面的問題,真正的滅亡關鍵在於他的「忽略生命的救恩」。經上說:
『我們若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希伯來書二章 3節
人生活在這原本即有限的時空中,人看重了這個、就必定輕忽了那個,財主既在今生重視身(肉)體的享受,當然他就忽略了靈魂的預備;最主要的原因,他被這世界的神(撒但)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的光照著他,所以他的人生價值就只在有限的今生;所有的籌算、計畫,也掙脫不了今生的範圍。他最大的問題是今生沒有看見有永生,以至於當他今生結束後,他懊惱、悔恨、難過…的不得了,然而為時已晚。
時下類似財主這樣的人太多太多了,你請他來聽道,他推說沒有時間,或說等他年紀再大些…;等到他年紀夠大了、工作也告一段落了,你請他來聽福音,他又說等他身體舒服一些…。人常常是在辦公室坐久了,才發現忽略了運動多麼可惜,人也往往是等到住進了醫院,才發現健康實在是滿重要的;然而這些屬於今生的事,或許都還可以用今生的時間來彌補;這些屬世的疏忽,還可以用世界的方法來挽回;但人一生最重要的問題是:『信耶穌得永生』,這是關乎靈魂永遠得救的大事。一個人今生若忽略了靈魂的大事,將來就必定永遠受靈魂的苦,是無法補救的,難道這個財主在陰間吶喊的聲音,我們還是塞耳不聞、故意忽略下去嗎?
經上沒有提到財主的名字,雖然他吃喝快樂、穿戴華麗,不過這世上的一切都是要過去的,他的名字沒有被記念,所以他滅亡了。財主或許就是你我目前的寫照──我們是不是只是個掛名的基督徒?我們口裡說自己是基督徒,但是靈裡鑑,在今生就為來生作好一切的準備。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4月30日清晨
~ 看三個滅亡的人(三) ~
三、猶大──假意信主事主的人
猶大是跟隨主到最後卻仍然滅亡的人。這就值得你我好好的醒思了:猶大到底是為甚麼滅亡的?
若有人問:「 神(耶穌)是否知道猶大會滅亡?」我想答案是十分肯定的,因為 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或許有人又會問:「既是知道,又為何要揀選猶大做門徒呢?」我想這是 神要多給他機會來跟隨耶穌,多看、多聽、多學耶穌的樣式;因為 神愛世上的每一個靈魂,祂不願意有一個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回想耶穌和門徒們在一起、最後的晚餐中,主耶穌說有人要賣我了,賣我的人會與我一同將手放在盤中…,當其他的門徒將手放進盤中時,耶穌並沒有與他們同時放,只是當猶大將手放入盤中時,耶穌的手也才放上去。耶穌不但知道人所行的,同時也知道人所想的,當時耶穌把 神的位格顯給猶大看,把 神無所不知的 神性,顯明讓他明白,然而猶大卻不領會。
很多人說猶大滅亡是因為他不悔改,我認為此論點不夠準確,因為從馬太福音二十七章 1- 5節中可以看到猶大說: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由此看見他絕對應該是個知罪的人;甚至後來他又把賣耶穌的三十塊錢帶到聖殿,要交給祭司長和長老,但他們不接受,並對他說: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承擔罷!他們讓他自己去對付罪,而猶大把錢丟在殿裡,這表示他已經離開罪了。
猶大他「知道罪」、「對付罪」、也「離開罪」,我們可以說:到了最後,他的悔改是徹底的,…但是為何他還是滅亡了呢?如果比起聖經記載的另外一個人物──撒該,當耶穌對撒該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後來撒該很感動,當下就向耶穌表明:『我若訛詐誰,就還他四倍』──從這裡我們看見撒該悔改,並對付罪;若拿猶大與撒該來比較的話,顯然猶大的悔改有行動,而撒該尚未有行動。然而經上告訴我們撒該確是真正得救了,猶大卻滅亡了,這不是說耶穌有甚麼不公平,關鍵乃在於撒該將耶穌接回家中,猶大則沒有這樣做;我們看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撒該「接」耶穌到家裡住,就是撒該真正的「信」耶穌,我們想想:猶大是否信耶穌呢?我們會說:當然也是信的,否則他怎能一直的跟隨著耶穌長達三年半的時間呢?然而我們再想想:他的信是真信(參使徒行傳十六章15節)還是假信呢?我們再回想耶穌曾說的話:『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祂,誰要賣祂。…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約翰福音六章64-71節
猶大是信主的人,但不是真信主;他也是服事主的人(管錢囊),但也不是真服事(是個賊),這在今天的教會中有時也很難分辨真假,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七章22節
那些只是口裡說自己是基督徒的,多半都是假信徒,因為基督的信仰,乃是生命的追求,更重要的是行為的見證,絕不只是聽聽、說說就能成的;生命的追求是完全靠「行」(活)出來的,裡面的光照到哪裡,外面就跟上到哪裡;也惟有確實去行的基督徒,才是真基督徒;巴不得他能成為我們的警戒。
【結論】
以上我們看到三個滅亡的人──亞干、或右邊,這些都不是真信;真信主的人,是今天就活在那屬天的榮耀和喜樂裡;我們千萬不要說:我已經受浸歸入基督、已經得救了,我不需再追求了;牢記!天國的豐滿是給得勝的基督徒享受的,那些不遵主旨意行、隨便輕忽救恩、假信基督的人,他們的分就是滅亡,大家想想:若我們說自己是基督徒,結果卻還是滅亡了,划不划算呢?願我們都能藉此警惕自己,在「得救」的根基上,堅心倚靠主,要住在基督裡,過「得勝」的生活,好在將來基督再來時,我們可以身體「得贖」,永享天上的福樂。
凡是基督徒都知道,【信耶穌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5節),但請特別注意小字寫著: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祂裡面得永生】,原來主的心意乃是信了主之後還必需住在祂裡面,這才能得永生。
信耶穌是白白的恩典,不看行為,只要被主的話(聖靈)光照,覺得扎心,認罪悔改,信而受洗,理論上就是「得救了」,但是新人的光景尚未顯出。一個新人的光景乃是在經歷上【結束舊人‧穿上新人】,就是我們常說的【活出基督】,或說產生【好行為】的見證,這才是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才有進入榮耀國度的盼望!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5月 1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