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不能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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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事都不能隱藏 ~

【真實故事】

從前北京有一位郵遞員。早上六點鐘開門出去,見門口有一只大籃,裡面有剛生下來的嬰孩,還有一封信,信底下有一包銀元,信的大意說:誰撿到這個嬰孩而撫養他,就可以得這五百塊銀元。這位郵遞員貪財又不願養活嬰孩,竟然慘無人道的用自行車把嬰孩輾死而跑開,急忙把銀元拿回家和妻子數點。不一會兒他六歲的孩子跑到馬路上,不慎被汽車輾死,當時有位警察跑他的家裡告訴他:「你的孩子被輾死了。」他抵賴說:「不是我輾死的,是別人輾死的。」警察覺得他的話有疑點,又看到桌上那麼多的銀元,就追問他:「這麼多的錢是哪裡來的?」他以為事情已經被警察知道了,只好如實供出,遂得到應得的刑罰。

【回應】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廿八章13節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馬可福音四章22節

我們的罪也是這樣,你越想遮掩,罪的控告聲音便越大。而:

(一)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可以隱藏的──這是針對撒但的詭計、以及人墮落的光景來說的。

(二)亞當墮落以後的第一個動作,就是『隱藏』、開始遮蓋自己→此乃黑暗的一個表號。

(三)從人、  神兩方面來看──

1、在人這方面:

(1)人常有掩藏(對著事物而言)、隱藏(對著人而言)的動作,因為人裡面有軟弱,外面就帶下此動作。

(2)  神有個律──所有的萬物、萬有,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即便人以為是能隱藏、隱瞞的事,但在  神面前卻一點都不能逃避。

2、在  神這方面:

(1)  神本是『自隱的  神』,祂常用祂大能的膀臂來隱藏、來遮蓋我們在祂的翅膀底下。

(2)保羅常提及,  神在創立世界以前的諸多『奧秘』──隱藏的奧秘(歌羅西書一章26節)。

(3)為甚麼  神會有隱藏、掩蓋的事出現?實乃都有時空的效用──

甲、為了讓我們看見時空中要發生的事,其實這在  神而言,祂是早已定規的了(  神所定規的事祂必定顯明──這是就著我們對  神的認識來說)。  神國的奧秘,雖然一時隱藏起來,後來總要向人顯明。耶穌基督的道理是光明的、公義的、沒有秘密,我們無需隱瞞(即當在人前勇敢的認祂──馬太福音十章32節,馬可福音八章38節),應當向全世界公開的宣揚出來(馬太福音十章26-33節,約翰福音十八章19-21節)。

乙、因為我們還活在時空中,所以對  神就常常不認識,才會顯出一個隱藏、一個遮蓋──這也就看見,今天為甚麼我們聽  神的話卻聽不清楚?對  神的心似乎是打開的,卻常常還是遮蓋的;似乎是絕對的、完全的,卻常常還是有瑕疵的原因。

丙、這就說明了  神乃是那樣的榮耀、完全,而人在時空中,裡面失去了正常的光景,在  神面前失去了正常的地位(落在罪、世界、己的裡面)。世界上沒有遮蓋的事,人活在  神面前都是敞開的,一遮蓋就都是羞辱!

微僕 敏椿 撰文

111年 4月 4日清晨

真善美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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