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親的愛思 神愛 ~
【故事】
美國維蒙州有一座有名的「罪犯之母的墳墓」,來由十分的感人:有一個品性不好的孩子,他有一個品性更差的父親,這父親似乎專門教導孩子行惡為樂。父親死後,孩子變本加厲,幾乎到了無惡不作、簡直令人髮指的地步,直到他因謀殺罪而遭到逮捕。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檢查官又查出他一共無故殺害了五個人。所以在開庭審訊的期間,當局都得調派法警保護,免生意外。此人白髮皤皤的老母親,在每次開庭時都夾在人群裡,並且盡其所能的靠近兒子所在的地方,當每一位在證人席上所作的都是不利於她兒子的陳述時,這位母親的心所受的傷害與煎熬是筆墨所不能形容的。當陪審團作成了一致的決定判決他有罪,並且得接受死刑時,整個旁聽席上的群眾掀起了一陣歡呼,但是聽在這個老母親的耳裡,她簡直就要暈過去了。
審判結束後,她在城裡到處奔波,尋求每一個可能上訴的管道,但最後執行絞刑的命令還是下達了。母親遂懇求州長准她為孩子收屍,以便安葬他,可是遭到州長的拒絕。母親只能將兒子珍藏在記憶中,陪她走過以後的歲月。
幾個月後,母親也步著兒子的後塵離開了世界,臨終前,她托人捎話給州長,要求能將她的遺體安厝在兒子旁邊──這就是母愛,她不以讓後世之人指指點點為恥。
【回應】
【母愛】應可算是世上最大的愛,通常一個母親都可以毫無怨言的為她的孩子作任何事情,包括犧牲自己的生命。為甚麼?因為孩子是母親懷胎十月生下來的,是她生命的一個延續,其實就是她自己。但是經上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四十九:15
世上的母親也是人,在長久照顧孩子的過程中,或多或少難免會出現力不從心的時候,但是創造我們生命、賜我們氣息、掌管我們動作、看顧我們生活的 神,祂卻從來不曾縮短過祂的膀臂,祂一直的保守著我們。
耶穌又說: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一:11-13
今天這位救主耶穌,祂願意把最好的賜給凡向祂求告的人。究竟甚麼是你一生中最好的呢?除了得【永遠的生命】外,其它的應都屬次要的!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5月12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