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乃是先如何待人 ~
【故事】
有個年幼的孩子初次到山上玩,他大聲的叫了一聲:「喂!」沒想到山谷中也回了一聲:「喂!」
他以為是有人和他開玩笑,就大聲的說:「你是誰?」回答居然也是「你是誰?」
小孩有點生氣了:「你給我出來!」回答也是:「你給我出來!」
小孩這下更生氣了:「我要打你!」回答也是一樣:「我要打你!」
小孩氣的告訴媽媽說有人戲弄他。聰明的媽媽當然知道那是山谷中的回聲,就告訴孩子,下次你對他說:「我愛你!」試試看。
孩子果然聽到是「我愛你!」的回音。
【回應】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
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其他的宗教也有類似教訓人【不要作】的消極哲語;但主耶穌的吩咐卻是積極的,祂要我們主動的去【如此作】。這是基督信仰與世上一切宗教、哲學不同之處。
基督徒對人的行為,不是根據事實,乃是根據最高的原則,不是約束自己不加害於人,乃是去使人得益;不單是你不可向人掠奪,你還應當對人賜予;不單是你不可殺人,你還應當愛人。
神藉著律法和先知所要指出的就是基督,因此基督是對待人的最佳良策;信徒對待別人,應當是彰顯基督,供應基督。
天國的新律法,和舊約的律法與先知並不抵觸,反而是要成全、補充它們。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太七: 1- 2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臺前。』──羅十四:10
由羅十四:10,看見 神禁止我們兩件事:【論斷】和【輕看】弟兄,前者是外面的行為,後者是內心的態度。我們都相信沒有人願意被人【論斷】或【輕看】的,但是我們卻常常犯【論斷人】、【輕看人】的毛病。我們或者尚未達到公開論斷弟兄的地步,這是很好的,但我們是否一直在心裡計算他的惡呢?我是否因為他尚未看見我所看見的,而暗暗的可憐他呢?我是否以他為軟弱或有一些怪癖而心裡輕視他呢?如果我是這樣,我就已經落在危險中了,因為在下一步,我就會認為自己比他更好。如果我輕視他,我一定是犯了自視過高的屬靈驕傲的毛病。
【默想】
讓我們都小心謹慎、時時提防,千萬不要把自己看作屬靈的強人,因為這在 神面前只顯出我是如何的屬肉體。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9月14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