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人與物的奉獻 ~
一個路人看見一個小男孩在路旁大哭,他問這孩子為什麼哭得這樣傷心?
小男孩說:「我剛才不小心丟了十塊錢。」
路人見他哭得如此難過,就從口袋裡掏出十塊錢送給這個小男孩,可是沒有想到那個小孩哭得更加的傷心了。那人大感不解,就問小孩:「我剛才不是已經給了你十塊錢了嗎?為什麼還哭呢?」
小男孩回答:「假如我不丟掉那十塊錢,我現在已經有二十塊了。」
【回應】
『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4
許多人就像這孩子,對「錢(物)」的態度是貪得無厭,不懂『知足加上敬虔的心就是大利』的生命見證。
其實,在 神的眼光中,所有的錢一概都稱為『不義的瑪門』,你只要問一問自己,錢引領你親近 神,或使你離開 神,你就可以證明『不義的瑪門』這句話的真實性了。耶穌提醒門徒『你不能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財利)』。怎樣才能將這些服事撒但利益的錢,轉為建立 神國度的用處呢?到底我們需要甚麼才能切斷那連繫該撒,和印上該撒肖像之錢的關係呢?
弟兄姊妹!請切記:貪心與拜偶像的罪是一樣的(弗五: 6),貪財的人難進天國。如果你的錢要從世界出來,你自己也必須先從世界裡出來。只是單單將錢奉獻到 神的庫房裡去,並不能改變你所奉獻之錢的性質。除非你的生命也和你的錢一同獻上,否則你的錢,也不能從撒但的國度裡,被釋放到 神的國度裡去。就像保羅論到馬其頓信徒時,他說:『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主』(林後八: 5)。今天談到金錢這一面,撒但的資源好像是無限的,但在 神手中那有效的現款,卻因著只有少數奉獻給主而受到限制。願你將所賺到的每一塊錢,立即掉轉為聖所裡流通的貨幣,並要確實的把它從撒但的簿子裡,轉移到 神的帳目中。怎樣做呢?不是只將錢拿出去,而要將你【自己】和【它(錢)】一同帶到 神面前。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人)和他的供物(物),只是看不中該隱(人)和他的供物(物)。…』(創四: 4- 5)
【默想】
你是常以感恩的心奉獻在主面前?或是老是覺得不夠而求主再加增?但 神所要的是你與物的奉獻!
微僕 敏椿 撰文
112年 9月 1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