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相纏的警惕 鹿角相纏的警惕
  • 【心靈小品】

~ 鹿角相纏的警惕 ~

【故事】

    德國巴門豪附近有一所修道院,其門口上面掛著兩隻花鹿的頭,牠們因為曾經激烈的相鬥,兩對大角糾纏在一起無法解開,直到雙雙都餓死。人們將牠們的頭割下製成標本,作為後人的警惕。

【回應】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五:13-15

    這則故事十分吸引人,對那些喜歡爭權柄、重名利的人應能引以為戒。教會是由耶穌的寶血買贖回來的人聚集的見證,應有共同的發表,就是『為主而活』、『活出主的所是』。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在基督裡的人是已經脫離了律法的轄制,並在真理、在靈(話)裡得享完全的自由。所以,若有人還用律法的要求,想來維持教會的見證,那絕對是枉然的。

    律法主義必會產生裡面的驕傲,因為凡要持守律法,就必須運用意志力,去反抗自己天然傾向。這樣的努力,必然會造成我的藐視、或可憐那些沒有像我一樣這麼努力,或那些雖已努力,卻是失敗了的人。我的努力,就使我產生一種優越感,而叫我成了孤芳自賞的人,傲岸寡合,雖能勉強自己抑制,或在外面尚能不露聲色,但逐漸的便不願和那些自認為比自己靈性低落的人一起交通禱告,也看不起他們為主所擺上的服事,更討厭彼等談論聖靈在他們身上活潑的經驗(歷)──這就是持守律法所產生的惡果。

    弟兄姊妹!即便如此,我們的 神太偉大了,祂對門徒的帶領,從不限定一種模式(固定的方式)。別人永遠不需要模成我的樣子,只要同形於基督的死就夠了(腓三:10下)。你有你的方法、我有我的作法,殊途卻能同歸,有何不可?聖靈的帶領是十分活躍的,但都只為發表同一個目標──基督。蘋果的酸味,乃是尚未成熟的標記,但你我都知道,成熟的蘋果絕對是甜的。如果 神在我裡面真作了那麼一點工,我就發現我和一些與我經歷不同的聖徒相處,絕對不會有任何的難處。

    耶穌痛心的是打著基督的名,卻不斷相咬相吞的人;撒但喜歡的是輕易挑起爭端,而所持的理由居然說是愛主!這樣是真愛主嗎?

【默想】

    由【鹿角相纏】的標本,想到若是弟兄姊妹間常出現【相咬相吞】的情事,是否能心生警惕了呢?


   微僕 敏椿 撰文

 112年10月 6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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