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眼目遍察全地 ~
【故事】
有一個平常就愛貪小便宜的媽媽,帶著三個女兒經過一個果園,看見果樹結實纍纍,於是就想偷摘一些果子帶回家。她吩咐三個女兒分別把守通往果園的三條路,特別叮囑,只要看見任何人走進果園,就發出警告聲音。這個媽媽又四圍觀看一番,遂十分放心的開始把果子往袋子裡裝。
突然小女兒大聲的說:「媽媽!還有一條路沒有人看守。」
母親驚訝的問道:「這裡明明只有三條路,哪裡還有第四條路呢?」
小女兒說:「還有天上那一條路。」
頓時,這位貪心的媽媽覺悟了,於是熬不過良心的譴責,把袋子裡所有的果子全部丟下,牽著三個女兒的手,離開了那地方。
【回應】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箴十五: 3
今天不少人,還存著「天不知、地不知、人不知、鬼不知」的態度,專門從事一些見不得光的事情。他對一件事情該不該去作的想法,往往就是只顧眼前的利益,於是諸如「不作多可惜?」「不拿白不拿。」「又不會有人知道。」「只此一次下不為例。」「沒有那麼倒霉。」…等的觀念,就常常盤據心頭,作了這一次就為下一次開了門戶,怎會不再作下去呢?
基督徒面臨任何事的抉擇時,都必須牢記:主耶穌就在我們的身旁看著我們,因為經上說:『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代下十六: 9),又說:『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詩一三九: 1- 2)
所以我們在作任何事時,如果能都先邀請主耶穌與我們同行的話,你將發現何事可作,何事不可作,答案是非常清楚的。
【默想】
保羅提醒我們:『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3-24)因為『 神的眼目遍察全地』!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6月25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