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心英雄列名榜(九) ~
玖、信心的庇護──喇合
【經文】來十一:31;書二: 1-24,六:17、20-25
【前言】
希伯來書十一章提到的信心偉人往往不是完美的。他們生命中也有失敗,他們也沒有貫徹始終。但這一章提到他們的名字,是因為他們的信心。
神從不接受或饒恕罪,但卻預備了一個方法,讓犯罪和墮落的男女可以脫離罪的懲罰和力量,而那方法就是信心──相信為我們流血的那一位,而喇合那個「確實的記號」美好地象徵了祂的寶血。那條「朱紅線繩」保證和確定她和「她父家」的安全(書二:12、18,六:25)。
神的恩典將一個妓女從迦南帶走,放在基督的家譜中!因為喇合明白(賽一:18)那給人祝福的真理,任何地方的任何罪人都可以好像喇合那樣做。
我們可以留意『喇合的信心』──那信心怎樣開始,怎樣發揮作用,怎樣顯明,以及完成了甚麼。
一、雖然喇合是罪人,但她卻藉著信心、透過恩典而得救:
這是罪人得救的唯一方法(弗二: 8-10)。喇合是外邦人,活在靈性黑暗中,周圍的人都拜偶像。
喇合是開旅館的。她在自己的房子接待居民和旅客(書二:15)。她也是妓女;但 神愛她(約三:16)。比較(路七:36-50;約八: 3-11)。
羅三:22-23;雅二:10,這些經文告訴我們,我們的需要和喇合是一樣的。
二、喇合的信心始於聽到 神的道:
聖經兩度告訴我們喇合說:『我們聽見…』(書二:10-11);由於她聽見,也由於她相信自己聽見的話,她能夠說:『我知道…』(書二: 9)。
【信心】即接受和相信 神的話(參羅四:20-21)。
我們和喇合都是以相同的方式得救──我們聽到福音(約五:24),我們聽到自己被定罪,我們戰兢(書二:11;約三:18、36;徒十六:29-31)。我們乃藉著信心得救!
三、喇合向探子承認自己的信心:
喇合並不是隱藏的信徒,在書二:10,喇合說:『我們聽見…』(大概包括很多耶利哥的居民);但在第 9節喇合說:『我知道耶和華…』耶利哥有很多人都聽聞耶和華以及祂的能力,也相信關於祂的事情;但喇合相信祂,也信任祂。特別留意『心』這個字,單以頭腦相信是不夠的,我們必須以我們的心信任 神。
在從心裡相信後,我們必須以我們的口,並在我們的生命中承認我們所信(太十:32-33)。
四、喇合以行動證明自己的信心:
行動是信心的證據;從來十一:31,我們得知喇合因為相信耶和華,所以她『接待探子』(雅二:25),真實的信心必定是看得見的。
喇合信心的證據是她將探子隱藏起來(書二: 1、 4、 6),向探子承認自己的信仰( 9-12節),並叫探子離開(16節)。但喇合信心的最大證據是書二:18,前面提過的那條朱紅線繩,因為這條朱紅線繩是證明她相信探子的話的『記號』(12節)。只要線繩留在窗子上,喇合便知道自己是安全的──有罪的罪人唯一的安全庇護所是【耶穌的血】(約壹一: 7)。
五、喇合的信心包括『徹底的改變』:
由於喇合相信耶和華,她整個生命都改變了。
對她來說,身為信徒,就等於要離開被定罪的城市,離開自己的同胞(迦南人),加入 神百姓的行列。
她肯定離開了偶像,歸向 神,而且一切都更新了。參林後五:17;帖前一: 9。
★如果恩典真的在心裡動工,定會為生命帶來真正的改變。換句話說,真相信耶穌基督救恩的人,必會有品格上的改變作為證據。
六、喇合的信心影響她的朋友和她所愛的人:
書二:12-13,清楚表明了這點。喇合關心家人和朋友的得救,這是多麼美好的事情!
(一)喇合就好像以斯帖,這位王后說…參帖八: 6
(二)喇合就好像安得烈…參約一:40-42
(三)喇合就好像腓力…參約一:43-49
(四)喇合也好像敘加井旁的婦人…參約四:28-30
★你是否關心自己那些仍未認識救主的家人和朋友?是否尋求他們得救?
七、喇合的信心令她得到很大的榮耀,並成為傳遞 神祝福的特別管道:
這個女人現在和耶和華有活生生的關係,成了波阿斯的母親,而波阿斯是大衛王的曾祖父(得四:21-22)。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2月16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