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彩般的見證人(六) ~
陸、活出基督的保羅
新約聖經中的保羅,從逼迫基督、到深識基督、終成宣揚基督的人。
一、與 神的關係
(一)保羅的蒙召(徒二十二: 6-10)
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保羅遇見了復活的主。這個一直反對耶穌的人,有了以下的改變:
1、清楚的相信:
『主啊,你是誰?』(徒二十二: 8)
請注意,他已經以耶穌為主。
2、清楚的委身:
『主啊,我當做甚麼?』(徒二十二:10)
請注意,一個剛信主的人立刻要求明白 神的旨意,明白自己要做的事。
3、特別的身分:
保羅成為了外邦人的使徒、神學家、佈道家、作家、門徒訓練的師傅。
我們對主的委身,應該好像一張沒有寫上銀碼的支票,任憑主按祂的心意決定,就像蒙恩後的保羅一樣。
(二)保羅的心志(林前九:16-27)
1、心裡火熱
(1)若不傳福音便有禍了(林前九:16)。
(2)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2)。
(3)攻克己身,恐怕自己在傳福音的事上反被棄絕(林前九:27)。
(4)一生以佈道為目標(提後四: 7)。
2、認定目標
(1)不以性命為念,一定要去耶路撒冷(徒二十:22-24)。
(2)美好的仗已經打過了(提後四: 7)。
(3)不單決志事奉,更終身實踐。
3、活出基督
(1)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
(2)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 5)。
(3)毫無保留,表達了相當完美的委身。
保羅宣告他蒙恩後的人生觀乃是:
【活為主活、死為主死,或活或死,我都屬主】──羅十四: 7、 8
二、與人的關係
(一)充滿愛心:
1、在以弗所牧會時,三年之久,為教會晝夜流淚,勸戒各人(徒二十:31)。
2、愛而沒有回應,但仍愛教會(林後十二:15)。
(二)努力謹守:
為了信徒,保羅願意謹守(林後五:13),例如在飲食、婚姻、不靠福音養生等事上,都自願放棄自由。
(三)善待同工(保羅常常稱讚他的同工):
1、與巴拿巴關係很好,但對馬可的問題有不同意見,甚至分開(徒十五:37-39)。
2、彼得與保羅兩人均為教會領袖,但保羅為了真理,曾當面抵擋彼得(加二:11)。
3、與百基拉、亞居拉成為很好的同工,二人更為保羅連性命也不顧(羅十六: 3- 4)。
4、書信中常提及其他宣教士同工的名字。保羅忠心地、認真地教導他們成材。
(四)對待學生
1、提摩太跟隨保羅超過15年,是保羅屬靈的真兒子(提前一: 2)。
2、其他學生有底馬、革勒士、提多、馬可、西拉、路加、推基古等。
(五)對待罪人
他嚴厲地對付罪惡(林前五: 1- 2),但願意以愛心接納悔改的人(林後二: 5- 7)。
三、明顯的改變(聖靈的工作)
在聖靈光照下,保羅有很多改變:
(一)由罪魁變為大使徒:(提前一:15)
保羅曾一度認為自己無可指摘,悔改後卻承認自己是罪魁。他更承認自己特派為 神傳福音(羅一: 1),又作了使徒(林前一: 1);並且按 神的心意,他更被指定要把耶穌基督福音傳給外邦人(羅十一:13)。
(二)由學者變為宣教士:
保羅在迦瑪列門下受教,嚴守律法(徒二十二: 3)。蒙召後成為宣教士(徒九:15-16),立志開荒佈道(羅十五:20)。
(三)活出真改變的性格:
保羅為 神顛狂,為信徒謹守(林後五:13);但是在眾人中行事為人,卻始終如一(徒二十:17-20)。
他曾公開分享靈裡的掙扎(羅七:18-19),願意主改變他,作信徒的榜樣。
(四)為人謙卑卻有自信:
保羅自以為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十五: 9);非常自信,要求別人效法他(林前十一: 1)。
(五)教導嚴厲要求很高:
保羅對門徒嚴厲的教導,對信徒的要求很高,甚至要帶刑杖見他們(林前四:21)。
(六)顧念靈魂充滿愛心:
保羅寫書信充滿愛心,在以弗所教會三年之久,晝夜流淚,勸戒各人(徒二十:31);又寫出愛的詩章(林前十三章)。
【結論】
如此複雜的性格,只能在火熱愛主的保羅身上顯得和諧。保羅真是靠聖靈而活出基督的人。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2月05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