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彩般的見證人(一)~(七) 雲彩般的見證人(一)~(七)
  • 【心靈小品】

~ 雲彩般的見證人(一) ~

壹、從一而終的迦勒

【前言】

    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有兩個特別值得注意的點:

 (一)是我們生命中最大的成就,可能是在老年時出現。

 (二)是在服事  神的事工上,沒有退休年限,我們可以在行政崗位上退下來,但我們這個人還是要事奉的。

    以迦勒來看,他是一個「從一而終」的基督徒:

一、熱情的少年時期

 (一)迦勒是族中的領袖(民十三: 2- 6)。

    一個人通常兼有高尚的人格和克己的生活,才可以做領袖。

 (二)摩西揀選迦勒和另外十一個探子出去偵察迦南地。

 (三)迦勒顯出不屈不撓的勇氣,獨自一人(和約書亞)持定主意,堅持信心,反對另外那十個人的意見(民十三:25-十四: 9)。

 (四)迦勒在困難中顯出堅定不移的信心(民十三:30)

    耶和華親自顯現為他作證,經上記著說:『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民十四:24


二、堅定的中年時期

    中段是長途旅行中最艱難的路段。很少人像迦勒那樣,遭遇艱苦的中年時日;他因為以色列百姓的罪和不信,使他那本來應該是黃金時期的40個年頭,變成失望和難過的歲月。

    迦勒獨特的地方是,他沒有像米利暗一樣妒忌摩西,沒有愛摩押的女子,也沒有妒忌接棒的約書亞;他安靜地、堅定地、始終如一地度過那40年漫長的中年時期。


三、進取的老年時期

 (一)迦勒一生都是榜樣──

  1、青年期,他獨自站立。

  2、中年期,他獨自行走。

  3、老年期,他獨自攀登。

 (二)他的身體還是強壯──書十四:11

 (三)他的靈性仍然活潑──因他由始至終都專心跟從耶和華。

    在85歲的高齡,他要求約書亞把所應許給他之地給他,而他還要親自攻取那地(希伯侖山地~書十四:12)。


【結論】

    迦勒成功的祕訣是,『他另有一個心志,專心跟從耶和華』,參民十四:24,書十四: 8、 9、14

    讀了迦勒,反思:我們的弟兄姊妹中,有多少人能擁有如此始終如一、堅守忠信的情操呢?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1月27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雲彩般的見證人(二) ~

貳、好的領袖巴拿巴

【前言】

    有不少學者認為,巴拿巴可能是耶穌70個門徒中的一個,因為在使徒行傳中很多人都認識他。

一、與  神的關係

 (一)完全的奉獻(徒四:37)

    他變賣了田地,把價銀拿出來,放在使徒腳前。由此可見他捨棄財寶和前途,決心跟隨主。

 (二)完全的順服(徒十三: 1- 3)

    他願意放下自己最擅長的牧會工作,甘心順服聖靈的引導去當宣教士。「牧會」與「宣教」是兩樣不同的工作,後者甚至可以說是更艱難的工作,但他仍然願意順服  神,以主的工作為自己的工作。

    我們會常用沒有感動沒有恩賜來推卻事奉的呼召,事實上我們必須多一點順服。當  神感動你去做某一樣工作時,深信  神必定會賜給你必要的幫助;雖然  神可能沒有說:我給你有關的恩賜,但我們仍然可以憑信心踏上和跟上,我們要學習完全的順服。


二、與人的關係

    事奉者成功與否,很在乎他有沒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一)是巴拿巴

    巴拿巴本名約瑟(徒四:36),使徒為他改名「巴拿巴」(意思是勸慰子),可見他的個性和行為。他是一個很懂得勸勉人、安慰人的人,這樣的人也必定是很有愛心,由此可以推想他的人際關係一定很好。『愛心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4),愛是肢體生活中最重要的。

 (二)接待掃羅(徒九:26-28):

    巴拿巴有愛心,又勇敢地接納和相信掃(保)羅,縱然有冒險成分,他也願付代價,因有愛心而能犧牲自己。

 (三)好的牧師(徒十一:24):

    巴拿巴『是個好人』,有美好的品德,能帶領人歸信基督,是個典型的好牧師。(參徒十一:24)

 (四)好的同工:

    巴拿巴不妒才,到大數去找保羅(徒十一:25-26);雖然馬可曾經在事奉上離開他們,但他對馬可仍然充滿愛心,願意多給他一次機會;他甚至因為應否帶馬可同去佈道的問題,與保羅起了爭論(徒十五:36-39)。


三、明顯的改變(聖靈的工作)

 (一)約瑟 → 巴拿巴(徒四:36):這是他「性格的轉變」。

 (二)蒙召 → 委身(徒四:37):這是他「人生的轉彎」。

 (三)好信徒 → 好牧師(徒十一:23):這是他「順服的見證」。

 (四)好牧師 → 宣教士(徒十三:1-3):這是他「前進的服事」。

  從上面來的感動,加上人的順服和改變,完成 神的心意。

    他竟然願意由一位相當成功的「牧師」,變為工作更難,也沒有很多成就感的「宣教士」。


【結論】

    巴拿巴本是一個平凡的人,卻有優秀的事奉,他成為一個出色的好牧者。這叫我們體會到,一個並沒有特出恩賜,沒有出色影響力,但肯努力追求,又願意完全委身的人,仍能被 神大大使用的。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1月28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雲彩般的見證人(三) ~

參、亞居拉和百基拉

    保羅書信中,多次題到「亞居拉(夫)和百基拉(妻)」,值得吾人學習。

一、他們是一對好同工

 (一)他們是出色的宣教士,保羅也投奔他們(徒十八: 2)。

 (二)他們是出色的教員,亞波羅得他們的指導(徒十八:26)。

 (三)他們是建立教會的基督徒。

    這對夫妻,沒有被按立作宣教士,沒有當傳道人,沒有跟隨保羅周遊傳道,卻不住的在各地建立教會──他們的家在哪裡,那裡就是教會。

 (四)他們是一對平凡中最不平凡的基督徒,  神用平凡的基督徒去幫助偉大的宣教士(保羅、亞波羅等)。


二、他們是一對好夫妻

 (一)夫妻倆常常在一起(『  神所結(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一起生活、一起經歷、一起事奉,乃真善美也!

 (二)聖經裡記載兩人的名字共六次,四次「百基拉(妻)」排名在前(徒十八:18、26;羅十六: 3;提後四:19),只有在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把她的名字放在丈夫之後(林前十六:19),這可能係針對哥林多教會中一些婦女過於出頭的緣故。而百基拉平時更熱心於教會的服事事工,故特別的蒙紀念。  

 ★教會不應輕忽姊妹,應該盡量讓姊妹多事奉。

 (三)兩人愛心和恩賜雖然不同(妻子排名在丈夫之前,本是違反猶太人傳統的),但百基拉顯然多有恩賜,且她是在亞居拉的遮蓋下,特別成為多結果子的人。

 (四)他們是夫妻同心事奉,同負一軛的見證人──每一個事奉的人都最好有一個同心事奉的伴侶。


三、他們是全然的委身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同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羅十六: 3- 5節上

    從本段保羅的問安中,我們看見百基拉和亞居拉:

 (一)他們全然為主而活。

 (二)他們在基督裡與保羅同工。

 (三)他們為保羅的性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這事連外邦眾教會也知道),這是同工在主裡的忠心。

 (四)他們在自己的家建立教會。


【結論】

    「亞居拉」和「百基拉」被稱為模範夫妻,他們先接待同行同業的保羅在先,扶助他與他的同工,又能接待亞波羅於後,開導他還不懂得的生命真理,以成全他的職事,使得這二位  神所重用的僕人,都從他們夫妻得著肉身和靈性的雙重益處。【在扶持聖徒的工作(恩賜)上,他們堪稱模範】。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2月02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雲彩般的見證人(四) ~

肆、捨我其誰戴德生

    戴德生是近代教會史上非常出色的傳道人,如今已是第五代的子孫仍然持守他起初的異象。

    綜括戴德生的見證為:

一、全然的委身

    戴德生12歲時,坐在父親膝前,聽見中國需要聖經,而且只有無名的宣教士,他便立志:「我長大了一定要做宣教士,到中國去傳福音。」

    1849年底,他清楚了解自己的心志。為了鍛煉自己,他放棄了柔軟的床,常到山間漫步;他努力讀書進修充實自己,並努力地去學習世上最難的語言之一──中文。

    在19歲時,女朋友斐小姐不肯跟他去中國,要求他留在英國事奉。他為了  神,為了中國,放棄了年輕貌美的斐小姐,成為獻身中國的宣教士。


二、堅決的信靠

    戴德生從不舉債。他深信用  神的方法做  神的工作,必定不缺  神的供應。1854年 3月 7日,戴德生形單踏足上海,開始了他一生的宣教事奉,一生憑信心的生活。他只抓住一個應許──【  神的同在】。

    戴德生和馬利亞結婚前四周,囊空如洗。廚子要借錢給他們,二人卻推辭說:「我們的天父是不會忘記我們的。」結果  神在最後時刻供應他們所需。

    1866年 5月26日,帆船從倫敦出發,客艙全都包給中國內地會,戴氏夫婦率領男女大小共22人,到中國宣教。但是當時【中國內地會】在英國連董事會都還沒有成立,有人恐怕他們連吃飯都有問題。可是,小信者不能阻礙戴德生偉大的信心。


三、建立內地會

    戴德生建立了【中國內地會】。1858年,中國與英國簽定《天津條約》,准許外國人在中國內地旅行。1860年,戴氏積勞成疾,回國就醫。這段時期適逢英國教會大復興,他趁機建立了「中國內地會」,準備呼籲更多青年人獻身中國做宣教士。

    他寫了幾封家書,呼籲愛主的基督徒去中國事奉。

    第三封是寫給新近結婚的妹妹和妹夫的,他寫道:「親愛的姝妹,來吧!過來幫助我們,假如我有千鎊黃金,中國可以全數支取;假如我有千條性命,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不,不是中國,乃是基督。」

    1865年底,中國內地會已有八位宣教士在中國,並有二、三十位願意加入宣教的行列;戴氏甚至願意差遣婦女到中國內地去傳道。

    1882年,他草擬徵求70位宣教士的文稿,「劍橋七傑」便是這時期加入事奉行列的。後來,中國內地會又差遣宣教士到中國各省傳(1869:安徽、江西;1877:四川、貴州、廣西、雲南等)。

    在這段時期,在中國的宣教士已有千人之多,其中有八百多名是內地會差去的。戴氏離世時,在中國的宣教士已在18個省和地區開展了工作,其中包括蒙古及東北;在這些宣教士中,有 828名是內地會的宣教士。

    從前,福音只傳到城市,但是大部分的人口卻在鄉村;內地會的作為就是要推動在城市以外的地區傳福音。這個運動由中國內地會開先例,非洲內地會、蘇丹內地會等繼之。


四、他為主燒盡──如祭牲在壇上燒盡

    戴氏一生奉獻給中國,在世寄居73載。

    戴牧師遺囑說:「我若死在中國,必須與夫人合葬。」後來眾人送牧師遺體上船,葬在揚子江邊,就是戴夫人及為四子女預備的墳墓旁。

    今天中華福音神學院的院長戴繼宗,就是戴德生的第五代後裔,【真是在主裡蒙恩、蒙福的戴氏家族!】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2月03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雲彩般的見證人(五) ~

伍、經歷聖靈的彼得

【前言】

    彼得是十二使徒之首,四福音的彼得「活肉體」,但使徒行傳的彼得「靠聖靈」,在彼得身上看見經歷聖靈的事實。

一、與  神的關係

 (一)呼召與跟隨──

    透過安得烈的介紹,彼得認識了耶穌(約一:41)。

    基督徒應該敏感於  神的呼召。在我們的信仰中,有三種不同的呼召,就是「蒙召成聖」、「蒙召為主而活」以及「蒙召終身事奉」。

 (二)驕傲與失敗──(路二十二:31-34)

    彼得真的很愛主,但低估了撒但的力量,故出現三次不認主的事。

 (三)失敗與復興(路二十二:56-62)

    彼得在壓力下不認主,但耶穌憐憫他,所以他出去痛哭;從痛苦當中,他經歷了復興。

 (四)事奉與能力──

    彼得本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徒四:13),但被聖靈充滿(徒二: 3、37),被  神大大使用。(五旬節的聖靈充滿,是在當時所有門徒身上發生的,但彼得卻成為宣講  神的道的主要講員。彼得很有膽量的講道。)


二、與人的關係

 (一)家人

  1、岳母:彼得帶耶穌去為他岳母醫病。

  2、妻子:得到妻子的支持傳道事奉(林前九: 5)。(據說,彼得後來與妻子一同殉道──倒釘十字架)。

  3、弟弟安得烈(約一:41):他遇見耶穌後,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把好消息告訴他,可見他們手足情深。

 (二)同工

    彼得是個快人快語的人,有領導恩賜,勇敢、坦白、忠誠,被同伴默認為領袖。

  1、彼得與約翰:

    彼此是同學、同工、親密戰友;一個有領導恩賜,一個有愛心扶持。

  2、彼得與保羅:分工合作(一個在猶大、一個往外邦,加二: 9-11)。


三、明顯的改變(聖靈的工作)

 (一)改名為磯法(約一:42):

    彼得原名西門,耶穌替他改名磯法(即彼得,意思是石頭),意指彼得一個平凡的漁夫,經過改造和鍛煉,日後可以成為教會的柱石(太十六:18)。

 (二)撇網跟隨主(路五:1~11):

    彼得和同伴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甚麼;但聽從耶穌吩咐下網後,就網到許多魚。看見這個神蹟後,彼得認識到耶穌是  神。

    有了這個認識,他的第一個反應是意識到自己是罪人。彼得認定耶穌的呼召,撇下魚網跟從了主。這次的呼召使彼得從得魚的漁夫,變為得人的好使徒。

 (三)三次不認主(路二十二:56~62):

    基本上,他是認真的,也是愛主的,但忽略了人性的軟弱,也低估了撒但的破壞力。

 (四)主考問愛心(約二十一:15~17):

    主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頭兩次所用的【愛】字是指神聖的、無私的、犧牲的愛;第三次用的字是感情上的愛。耶穌對彼得好像降低了要求,使彼得很是憂傷,聲稱自己仍然愛主。這位弟兄在聖靈的改變下,日後終於成為充滿愛心的長老。

 (五)被聖靈充滿(徒二:4,四:31):

    使一個事奉  神的人可以講出有能力的信息,也可以行  神蹟異能。

 (六)活出真勇敢(徒五:27~29):

    我們不是要盲目反對在上的權柄,而是當在上的權柄與  神的命令抵觸時,信徒應該以  神的命令為依歸。

 (七)有深度教導:

    彼得年老時寫彼得前書和彼得後書:

  1、從彼得前書看見彼得的歷練:

   (1) 經過百般試煉

   (2) 以謙卑束腰(彼得本來是驕傲的)

   (3) 懂得把重擔卸給神

  2、從彼得後書看見彼得的靈程:

  (1)漁夫 → 使徒

  (2)三次不認主 → 能為主殉道

  (3)常講錯話 → 大佈道家

四、【結論】

    彼得的一生,無論在際遇、職業、性格、靈命上,都有極大的改變。而這些改變的動力,可能來自耶穌的一問:『你愛我嗎?』以及他完全經歷聖靈的帶領。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2月04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雲彩般的見證人(六) ~

陸、活出基督的保羅

    新約聖經中的保羅,從逼迫基督、到深識基督、終成宣揚基督的人。

一、與  神的關係

 (一)保羅的蒙召(徒二十二: 6-10)

    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保羅遇見了復活的主。這個一直反對耶穌的人,有了以下的改變:

  1、清楚的相信:

    『主啊,你是誰?』(徒二十二: 8)

    請注意,他已經以耶穌為主。

  2、清楚的委身:

    『主啊,我當做甚麼?』(徒二十二:10)

    請注意,一個剛信主的人立刻要求明白  神的旨意,明白自己要做的事。

  3、特別的身分:

    保羅成為了外邦人的使徒、神學家、佈道家、作家、門徒訓練的師傅。

    我們對主的委身,應該好像一張沒有寫上銀碼的支票,任憑主按祂的心意決定,就像蒙恩後的保羅一樣。

 (二)保羅的心志(林前九:16-27)

  1、心裡火熱

  (1)若不傳福音便有禍了(林前九:16)。

  (2)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2)。

  (3)攻克己身,恐怕自己在傳福音的事上反被棄絕(林前九:27)。

  (4)一生以佈道為目標(提後四: 7)。

  2、認定目標

  (1)不以性命為念,一定要去耶路撒冷(徒二十:22-24)。

  (2)美好的仗已經打過了(提後四: 7)。

  (3)不單決志事奉,更終身實踐。

  3、活出基督

  (1)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

  (2)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 5)。

  (3)毫無保留,表達了相當完美的委身。

    保羅宣告他蒙恩後的人生觀乃是:

    【活為主活、死為主死,或活或死,我都屬主】──羅十四: 7、 8


二、與人的關係

 (一)充滿愛心:

  1、在以弗所牧會時,三年之久,為教會晝夜流淚,勸戒各人(徒二十:31)。

  2、愛而沒有回應,但仍愛教會(林後十二:15)。

 (二)努力謹守:

    為了信徒,保羅願意謹守(林後五:13),例如在飲食、婚姻、不靠福音養生等事上,都自願放棄自由。

 (三)善待同工(保羅常常稱讚他的同工):

  1、與巴拿巴關係很好,但對馬可的問題有不同意見,甚至分開(徒十五:37-39)。

  2、彼得與保羅兩人均為教會領袖,但保羅為了真理,曾當面抵擋彼得(加二:11)。

  3、與百基拉、亞居拉成為很好的同工,二人更為保羅連性命也不顧(羅十六: 3- 4)。

  4、書信中常提及其他宣教士同工的名字。保羅忠心地、認真地教導他們成材。

 (四)對待學生

 1、提摩太跟隨保羅超過15年,是保羅屬靈的真兒子(提前一: 2)。

 2、其他學生有底馬、革勒士、提多、馬可、西拉、路加、推基古等。

 (五)對待罪人

    他嚴厲地對付罪惡(林前五: 1- 2),但願意以愛心接納悔改的人(林後二: 5- 7)。


三、明顯的改變(聖靈的工作)

    在聖靈光照下,保羅有很多改變:

 (一)由罪魁變為大使徒:(提前一:15)

    保羅曾一度認為自己無可指摘,悔改後卻承認自己是罪魁。他更承認自己特派為  神傳福音(羅一: 1),又作了使徒(林前一: 1);並且按  神的心意,他更被指定要把耶穌基督福音傳給外邦人(羅十一:13)。

 (二)由學者變為宣教士:

    保羅在迦瑪列門下受教,嚴守律法(徒二十二: 3)。蒙召後成為宣教士(徒九:15-16),立志開荒佈道(羅十五:20)。

 (三)活出真改變的性格:

    保羅為  神顛狂,為信徒謹守(林後五:13);但是在眾人中行事為人,卻始終如一(徒二十:17-20)。

    他曾公開分享靈裡的掙扎(羅七:18-19),願意主改變他,作信徒的榜樣。

 (四)為人謙卑卻有自信:

    保羅自以為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十五: 9);非常自信,要求別人效法他(林前十一: 1)。

 (五)教導嚴厲要求很高:

    保羅對門徒嚴厲的教導,對信徒的要求很高,甚至要帶刑杖見他們(林前四:21)。

 (六)顧念靈魂充滿愛心:

    保羅寫書信充滿愛心,在以弗所教會三年之久,晝夜流淚,勸戒各人(徒二十:31);又寫出愛的詩章(林前十三章)。

【結論】

    如此複雜的性格,只能在火熱愛主的保羅身上顯得和諧。保羅真是靠聖靈而活出基督的人。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2月05日清晨

  • 【心靈小品】

~ 雲彩般的見證人(七) ~

柒、細看委身的重要

一、工人的委身

 (一)三種呼召──

  1、蒙召成聖:從罪人變為義人。

  2、蒙召為主而活: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 1- 2)。

  3、蒙召作得人漁夫:作全時間事奉  神的工人。

 ★所有基督徒都是「蒙召成聖」,「蒙召為主而活」的,但只有少數人是「蒙召作得人漁夫」的。

 (二)全人事奉──

    或有人以為事奉可分為「全職事奉」和「兼職事奉」,但新約聖經並沒有分別記載全職事奉和兼職事奉的條例,因為十字架救恩的見證是「活著就是基督」,「無論在哪裡,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就以保羅為例,他是使徒,但他仍以織搭帳篷為業。故是全人事奉見證。

 

二、信徒的委身

 (一)委身的必須──(羅十二: 1- 2)

  1、委身是理所當然的:

    你或將自己奉獻給義,或將自己奉獻給罪,是沒有中立的。

  2、委身是無可選擇的:

    若不奉獻給  神是我們的損失。

 (二)委身的態度──

    委身是全面的,好像數學的點、線、面、體一樣。

  1、點:決志─要為主而活

  2、線:過程─一生的事奉

  3、面:關係─與其他肢體彼此相愛

  4、體:看重佈道,活出「裡面是鹽、外面為光」的生命生活,直到地極。(我們不是單獨事奉,而是與其他人一起事奉。)

 (三)委身的裝備──(羅十二: 3- 8)

  1、知識:要靠著活潑的聖靈,看重聖經知識,也有一般常識。

  2、恩賜:是  神所賜的,不能妄求、也不容我們以此誇口,我們看自己要看得合乎中道。

 (四)委身的相交──(羅十二: 9-10)

  1、一般的肢體生活:

    要參加團契、家庭聚會、教會活動等(只參加崇拜是不夠的)。

  2、深入的肢體生活:

    參加晨更、查經聚會、禱告小組、探訪配搭等。

  3、配搭的肢體生活:

    要有屬靈的同伴,例如「彼得和約翰」,「百基拉和亞居拉」,「巴拿巴和保羅」,他們都是同負一軛、配搭的同工。「友阿爹和循都基」大概有不和的情況,保羅提醒他們本是『同負一軛』的(腓四: 2- 3)。

 (五)委身的事奉──(羅十二:11)

  1、殷勤:不要只顧休息,也要殷勤事奉;但殷勤並不一定要忙碌,要取得平衡,要有深度。

  2、火熱:若不傳福音,我們就有禍了;保羅立志總要救些人。

  3、服事:服事主與服事人。


【結論】

    「達夫亞歷山大」年僅12歲時,參加一個崇拜聚會,因為受了聖靈感動,自己站在獻金盤上,表明把自己一生奉獻給  神。長大後,他成為一位醫療宣教士,一生事奉主,在印度傳福音。


   微僕 敏椿 撰文

 110年12月06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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