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有自反的能力 ~
【故事】
曾有一個先生說了一件發生在他身上的個人糗事;他說:我懷疑我太太有耳聾的毛病,就決定考驗一下她的聽覺。
我輕手輕腳走到她身後十米的地方。「太太!」我說:「你聽見我的聲音嗎?」
她沒有回答。於是我移前到太太身後六米的地方,「太太!」我重覆說:「你聽得見我的聲音嗎?」她依然沒有搭腔。
我又走前到離她三米的地方,問道:「太太!現在你能聽見我的聲音?」,「聽見了!」她回答,「這是我第三次回答了!」
【回應】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2
有時候我們很像這一位丈夫老以為別人有毛病(耳聾),事實上毛病卻在自己(耳聾的是自己)而卻竟然不自覺呢!
耶穌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基督徒應該是一個有自我反省能力的人──具有不輕易論斷、不輕易批評、不輕易審判人的智慧。就以我們最容易犯的「論斷」為例,我們若自以為聰明,凡事就容易喋喋不休,難免就會落在論斷的裡面,其實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保羅又說:『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臺前。』──羅十四:10
保羅告訴我們, 神禁止兩件事,就是『論斷』和『輕看』弟兄。前者是外面的行為,後者是內心的態度。基督徒實在應該要有自反的能力,或者你會說你尚未到達公開論斷弟兄的地步,這是很好的,但是你是不是一直的在心中計算著他的惡呢?你是不是因他尚未看見我所看見的,而暗暗的可憐他呢?你是不是以他為軟弱或怪僻而心裡輕視他呢?如果你是這樣,你就已經落在危險中了。因為緊接著的下一步,你就會認為自己比他更好些。
弟兄姊妹,我們要懂得在主裡的自卑及謙虛,讓我們小心提防,不要把自己看作屬靈的強人,因為這在 神面前只顯出我是如何的屬肉體。當然 神願意我們清楚的分辨是與不是,但我們可永遠不可把別人當作我分辨是非的犧牲品。請注意! 神從未賜給我們審判的權柄,審判的寶座永遠是屬於基督的,何況這還是將來的事。我們是誰,竟敢現在就篡奪這審判權呢?
【默想】
生活中的每一個小細節,都能凸顯我們隱而不知的過錯,你以為呢?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1月08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