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憑己不能做甚麼 ~
【故事】
有一個商人批來一車昂貴的沉香,交給他的愣兒子運到市場販賣,由於沉香的價格較高,買的人自然也較少。而在旁邊的另一個賣木炭的攤販,生意卻特別的好,所以不一會兒的工夫,木炭就賣得精光。
這個愣小子眼看自己的沉香賣不掉,怕回去無法交差,又看到旁邊這個攤販居然不一會兒就賣得精光,他左思右想,終於想到了一個辦法,他把一整車的沉香送去請人燒成木炭,然後再以木炭的價格銷售。由於木炭的價格十分低廉,自然也搶購一空,愣小子得意的回家去了。
【回應】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 神。』──林後三: 5
這個愣小子是得意的回家了,但可想而知,他父親的臉鐵定是綠了。
這個故事帶給我們這班服事主的人,有非常好的省思: 神有祂的工作,不是你我能作,也不是哪個差會或某個教會能代勞的,那是 神祂自己的事。保羅一度曾表明他很願意擔負基督耶穌呼召他去從事的工作或角色,我們由此可獲得一個結論:主耶穌呼召我們每個人,都有其特別的旨意,就像你是賣沉香的,我是賣木炭的一樣。祂選召我們在服事者的行列中,就是單單為著祂的旨意,不為別的;所以我們願意投身於服事之中,是祂先作了我們的主宰,我們反過來才能積極的與祂合作,投身於祂的事工。
事實上,我們沒有一個人能作那些完全、絕對屬祂的工作,我們實在只能以祂的同工的身分參與。一方面,我們承認自己不能插手去推動 神的旨意;再一方面,我們永遠都是配搭者,只能站在【同工】的地位上,如果我們越過了界線,就可能出現愣小子把沉香燒成木炭賤賣的情形,而事實上,有些時候,我們的服事不正也是賤價的推銷福音嗎!目的或許是達到了,但是反而得不償失。
【默想】
弟兄姊妹!您是否也是個只重視目的,而忽略了過程的基督徒?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3月14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