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善前題重品德 ~
【故事】
有一家生意興隆的速食店快打烊時,店經理將當日巨額的營收全放在紙袋中,但是服務生誤把這袋子,給了開車前來購買速食的一對男女。
這對男女在附近公園中準備享用時,打開袋子,嚇了一大跳,馬上驅車回到那家速食店,這時店裡已亂成一團,經理也已向當地警局報案。
在警方和電視公司人員到達現場時,這對男女的適時出現,帶來大家一陣歡呼。
電視公司的記者馬上要進行採訪,以表彰他們的善行,但是這位男士卻非常緊張的拒絕了,他冷汗直流的說:「千萬不能,因為和我在一起的這位女人,並不是我的太太。」
【回應】
『你們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林前十六:13
我們可能在作一件善事的同時,也正犯下另一個罪惡的勾當。因為人心不是絕對的善或絕對的惡,善與惡天天在我們的內心裡面激烈的交戰著。基督徒則要特別注意「善行」的見證,其實不是我們要去行善,乃是那在我們裡面的生命是善的。這節經文提醒我們二件事:
(一)務要儆醒──
『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 8
我們『務要儆醒』的理由,是因為撒但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哪些人是『可吞吃的人』呢?簡單的說,就是信心不足、信行不具、信德不顯…的人,也就是那些聽行、信行、言行、知行、愛行不合一的人。這樣的人,就是『務要儆醒』的人。
(二)站立得穩──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帖後二:15
這裡告訴我們『站立得穩』的方法,就是『遵守主的話』。主的話本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但問題是如果我們不肯(能)遵行的話,即便有光也是黑暗的,因為主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凡行不出來的,都是黑暗之子,因為撒但怕我們遵行 神的旨意,我們什麼時候遵行 神的旨意了,什麼時候我們就勝過撒但的權勢了。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9月16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