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裡外真表裡一致 ~
【故事】
有一個人晚上開著車,經過一個十字路口,這時黃燈已轉成紅燈,他心裡想反正沒車,於是加速衝了過去,結果不巧被警察攔了下來。警察問他:「你沒有看到紅燈嗎?」「有啊!」他答。「既然有看到紅燈那你怎麼還闖紅燈呢?」警察又問。這個人無耐的說:「因為我沒有看到你呀!」
【回應】
『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太十:26
就著這節經文按上下文看,『掩蓋的事』相當於『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27節);『隱藏的事』相當於『你們耳中所聽的』(27節)。
本節有幾方面的意思:
(一)今天使徒們從主所領受的奧秘啟示,將來有一天必要讓世人們知曉。
(二)勸勉我們不要因為害怕逼迫而想作隱藏的基督徒,因為我們不相信主耶穌則已,若是真正的相信了主,遲早是要被別人發現的。
(三)凡我們秘密為主所持守的,就是被人誤會到以你為鬼王,總有一天 神要為你表白。
(四)人對基督徒所有暗中的迫害、隱藏的忌恨、陷害、罪惡,總有一天要被顯露出來的。
(五)既然掩蓋和隱藏的事遲早要顯露出來,倒不如早早鼓起勇氣,說當說的話,作當作的事。
再就這個故事「明知紅燈不能闖•未見警察還是闖」來看,說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有許多取巧的事,當時我們以為人不知、鬼不覺,甚至還自己誇自己多麼聰明、多麼幸運…。殊不知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講得更真實一點應包括所說的每一句話)乃天地都知、無所隱瞞的,因為我們所信的 神,祂是真 神、是活 神,祂無所不在、無所不知,我們自己尚且不了解自己裡面的心思意念,而造我們的 神祂都知道!
【默想】
既是如此,為何我們不在 神面前作個裡外真實、表裡一致的人,來討 神的喜悅呢?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9月24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