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肯認罪主必赦免 ~
【故事】
有一個老婦人常向人提起上帝向她顯現的事,大家都不以為然,鎮裡的牧師就要求她:「下次上帝再向妳顯現的時候,妳問祂我曾犯過的罪,那是唯有祂才知道的事,也藉此證明妳所言不虛。」
過了一段時間,牧師又和老婦人相遇:「上帝有向妳顯現嗎?」
老婦人說:「當然有啊!」
「那麼妳有問祂我所犯的罪嗎?」
「我問了!」「那祂怎麼說?」
「祂要我告訴你:『我早忘光了!』」
【回應】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 9
「我早忘光了!」對基督徒而言,這是多麼棒的一句話啊!我們所承認的一切罪惡, 神都不再記念了,那些事情已不能再成為我們的轄制,也不會成為到 神面前去的攔阻,並且最重要的是撒但已不能再藉此來控告我們,我們是在基督裡得到完全自由的人,哈利路亞!
我們都會有這樣的經歷:如果 神的兒女犯罪了,卻沒有認罪、又還一直的沉溺在罪中的話,他將無法坦然的面對 神。雖然我們很努力的去維持與 神的交通,但總會覺得這種交通既痛苦又有限;以前那種自然融洽的氣氛似乎已不見了,在他裡面會出現一種距離感。但有一個迅速恢復與 神關係的穩妥辦法,就是立刻來到 神的面前認罪,求告主耶穌作他的辯護人,替他向父 神求情。而主的應許是: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因祂已不再記念我們的罪!
【默想】
認罪是 神兒女與 神和好的唯一途徑,因為 神是忌邪的,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一定要究察罪孽,一旦落在永生 神的手裡是何等可怕!照樣,因認罪就蒙 神赦免的人是何等的有福!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9月26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