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頭一神蹟水變酒(一) ~
【讀經】約翰福音二章 1-11節
【前言】
約二:11記著說:『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有些想喝酒的人,根據這個神蹟,以為耶穌不喜歡人喝水,卻喜歡人喝酒,這就大大誤解這神蹟的真諦。
這個神蹟對今日的我們有什麼意義?為什麼耶穌將這個神蹟作為祂所行諸神蹟中的頭一件神蹟?這樣的神蹟是怎麼成就的?以上這些問題正是我們要一起來思考的。
一、這神蹟的內容
這神蹟的內容記載在約二: 1-11。
(一)耶穌赴迦拿筵席(主樂就人)──(約二: 1- 2)
1、筵席的時間:
(1) 『第三日』──指主耶穌往加利利遇見腓力和拿但業(參一:43、49)之後的第三天。如此看來,約一:19至約二:12的事蹟,是在一週之內發生,而以變水為酒的神蹟為這一週的總結。
(2) 『第三日』──表徵復活的日子(參林前十五: 4);『三』又表徵三一 神豐滿的見證。
2、筵席的地點:
(1) 『在加利利的迦拿』──『迦拿』位於拿撒勒以北約14公里,是拿但業的家鄉。
(2) 『在加利利的迦拿』──『加利利』是被人藐視的地方(參約七:52);『迦拿』原文字義為『蘆葦之地』,蘆葦象徵脆弱的人生(參賽四十二: 3;太十一: 7;十二: 20)。
(3) 『有娶親的筵席』──『婚姻』表徵人生命的延續;『婚筵』表徵人生的快樂和享受。
3、參加的人物:
(1) 『耶穌的母親在那裡』──一般認為,主耶穌的母親是主辦婚筵的人的親屬或好友,受託協助照管筵席的事務(參 3、 5節)。
(2)『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甲、主耶穌不但被請,而且還去赴席;這證明:
A祂尊重婚姻(參來十三: 4;提前四: 3)。
B祂願與喜樂的人同樂(參羅十二:15)。
乙、提醒要結婚的弟兄姊妹,千萬別忘了禱告主,請我們的主來主持婚禮;有主同在的婚禮,與世俗的婚禮大大的不同。
(二)筵席出現的窘況(酒用盡了)──(約二: 3上)
1、古時猶太人的婚筵通常長達七天,給前來祝賀的親友提供流水席,暢喝【喜酒】。
2、【酒】是葡萄汁釀成的,象徵生命的喜樂;因此,【酒用盡了】表徵人的喜樂到了盡頭。
3、婚筵的喜樂在於酒,酒一用盡,喜樂也就完了。這正是今日地上人生喜樂的一個寫照。人活在地上無論多喜樂、多美滿、多幸福,到了最高峰時,就會發現酒用盡了,最終乃是一場虛空。
4、【酒用盡了】,也正是一個提醒:人若離開了主,就沒有真實且持久的喜樂。
(三)耶穌母親的說話(向主呼求)──(約二: 3下)
『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
人的盡頭(『酒用盡了』)是 神的起頭;當我們走投無路時,切記:主正在等待著要幫助我們,我們只有向主禱告一途。
(四)耶穌對用人吩咐(唯命是從)──(約二: 6- 8)
約二: 7指出,耶穌對用人說:
『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第 8節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第 9-10節說:『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從筵席總管的話,我們可以看出這神蹟的內容,就是耶穌把水變成酒,而主耶穌從水變成的酒是上好的酒,比婚宴開始時所提供的酒還要好。或者說,比世人所釀的酒品質還要好。
微僕 敏椿 撰文
112年元月30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