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真正得救 ~
很多人會說:「我信了耶穌,心裡有喜樂,我得救了!」、「我信了耶穌,成為一個基督徒,我得救了!」、「我已經受洗【入教】了,我得救了!」,然而什麼是真正的【得救】呢?
一、得救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得著了救贖
全世界的人都沉淪在罪中:『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節),罪使我們遠離 神、不要 神、拒絕 神,我們的結局就是將來面對 神的審判:『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但『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一章13-14節)
今天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救我們脫離 神的忿怒和審判,救我們免去將來地獄的永刑,使我們得著永生,得著永遠的救恩,這是【得救】的第一個意思。我因信耶穌基督而可以免去 神的審判、忿怒,從今以後,不是生活在 神的忿怒之下,乃是在 神的愛裡面生活,因為我得救了!
二、得救是──耶穌將我從魔鬼手中救出來
『…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壹書五章19節)罪使人活在世上痛苦、愁煩、沒有指望,人的命運在魔鬼撒但的手中,無論人在世界有何地位、職業、身分是什麼,人的命運都在魔鬼的手下。但從我們信耶穌那天開始,耶穌就已經將我們從魔鬼的手中救出來,脫離魔鬼的權勢,脫離魔鬼所控制的人生,我們的命運就不在魔鬼的手中。從今以後,不需要算命改運、不需要守任何風俗禁忌、不需要怕鬼,我們的命運、前途、一生完全在耶穌的手中,有平安、喜樂、盼望和永生!
三、得救是──耶穌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
信耶穌之前,我們都沉淪在罪中,對罪沒有感覺:『…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以弗所書二章 2- 3節)
信耶穌之後,我們靈裡面開始有了生命,對罪開始有感覺,對遠離 神、背叛 神的事開始有感覺,因為我們得救了!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在我們裡面,叫我們對罪有感覺,使我們能勝過罪,脫離罪的轄制。
四、得救是──使我們從律法中被救贖出來
律法是讓人照著 神的心意活出 神的要求。原來我們在律法底下都是罪人,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有了律法我們就知道何為罪,但人在墮落裡憑自己遵行不了 神的律法,直到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祂以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符合 神公義的要求,滿足 神律法的要求,我們才能從律法之下被贖出來。
我們犯了罪本該受 神的審判,但因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替我們承受了律法的審判,從今以後,我們不必再靠自己去憑律法稱義了,我們只要接受 神的救恩,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就可以因信稱義。基督徒不是苦苦修行的人,乃是靠著基督而活的人。
微僕 敏椿 撰文
112年 7月19日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