憐憫向審判誇勝 憐憫向審判誇勝
  • 【心靈小品】

~ 憐憫向審判誇勝 ~

【故事】

    1930年美國經濟蕭條的時期,一天,警察以竊盜罪嫌扭送一位老人到紐約法庭,這個老人因為飢餓偷了一條麵包。很巧,紐約市長【佳迪】正好在法院指揮,更充當法官,以便接近市民。他聽完警方的控訴,判處老人罰金十美元。因為法律有它的尊嚴,不容任何人踐踏、破壞。之後,市長從口袋裡掏出十元代替老人交納罰金,然後轉向法庭內其他的人說:「我們大家都生活在同一個城市,竟然對一個飢餓的老人,沒有及時伸出援手,迫使他不得不去偷,我判定在場的民眾每人罰金五角。」市長親自用自己的帽子去收取罰金,一共收到五十元,市長就轉交給那個老人。被告一時目瞪口呆,滿心感激含淚步出法庭。

【回應】

    『求你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  神的名。』──箴三十: 7- 9

    這個故事帶給我們一個提醒, 神或許使人暫時貧窮,但為的是使人在信上富足(雅二: 5), 神要使他們能得著永恆的富足──因為 神絕不會無緣無故使患難與窮困臨到一個人,而不產生什麼果效,或許這就是這位老人的遭遇所能說明的吧!

    從另一個觀點來看,許多基督徒太貧窮了,他們甚至不能應付自己的需要。凡要向他們求助的人,只得空手而歸!但另外也有一些基督徒卻是很富足的,你永不能估計他們屬靈的財富。你好像沒有遇到一個難處,是他們未曾經歷的。你無論處在任何的困境下,他們都能成為你的幫助,他們似乎永遠具有充足的資源,隨時都可應付一切凡有需要而向他們求助的人。許多基督徒之所以不至於在屬靈的道路上跌倒或完全破產,就是因為他們接受了其他富足信徒的服事和供應。這些屬靈的供應者,不斷的將他們屬靈上的財富,帶進基督的身體裡;而屬靈貧窮的信徒,很少瞭解他們是虧欠於那些屬靈豐富的供應者,他們有時甚至會受試探而輕視這些有供應的人。

    弟兄姊妹!您是否有過使人在危急中,因著您的幫助而轉危為安的經歷!故事中的這位老人如果是您的鄰舍,您會如何待之?是習慣性的告訴他:「我為你禱告,平平安安的去罷!」還是像這位佳迪市長,本著真基督徒的愛,不塞住憐恤的心,既能顧全法律的尊嚴,又有智慧解決老人的難處,他的憐憫確實向審判誇了勝,因為人一旦落在審判底下是可憐的!

【默想】

    耶穌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十二:48)聖經提醒我們: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微僕 敏椿 撰文

 112年12月26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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