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罪繼續作王 不容罪繼續作王
  • 【心靈小品】

~ 不容罪繼續作王 ~

【故事】

    幽默大師【馬克吐溫】談及他幼時的故事。

    「有一次,我看到有一卡車的西瓜停在那裡,就去車裡偷了一個西瓜,躲到一個角落吃。可是等我吃了一口,我忽然心生一念」說到這裡他停頓了一會兒。

    聽的人猜想他一定懺悔自己做了偷瓜賊,感到心裡慚愧。

    接下去,他說:「我馬上回到車旁,換了一個比較熟的西瓜。」

【回應】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十:26

    世人稱【馬克吐溫】為幽默大師,但若以「基督」的角度來看,他的這種幽默實在並不足取。同樣的,另一位也稱為幽默大師的【愛默生】,也曾為「什麼叫大錯,什麼叫小錯」做了一番註解:

    他說,有人問他:「什麼是大錯?什麼是小錯?」他就講了一個故事:「有一個下雨天,你帶著雨傘到電影院去觀賞電影,雨傘就放在外面的置傘桶內。電影散場後,你要取回雨傘,如果你的傘原是一把舊傘,現在卻拿回了一把新傘時,這是小錯;但是如果你的傘原是一把新傘,但現在卻換回了一把舊傘時,那就是大錯了。」

    像【馬克吐溫】、【愛默生】等世上的「名人」,如此的說法實在只能當作是一種幽默的謬論,基督徒千萬不可效法。我們這些在恩典中的人,要對罪有更大的警覺,不要輕易的放鬆自己的標準,更不可一而再、再而三的得罪主。基督徒一定要離開所知道的罪惡,當主的靈住在我們心中時,我們就能從罪中得到釋放。『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四: 4)主給我們的是一個愛義恨罪的性情,而聖靈的大能也一定要使我們得自由。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現在就不讓罪繼續在我們的身上作王,我們要宣告得勝,因為經上記著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六:14)。我們所有隱藏的罪都要逃避它,也要把活的迦南人都殺掉,更要毀滅裡面的亞干,不要和他有任何的妥協。經上說『我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羅六:12)結束罪惡,完全潔淨。


   微僕 敏椿 撰文

 113年03月24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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